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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十四章 西风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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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逸此时恨不得上台抽这货一巴掌。

    没完没了了是不是?

    ……

    得,绅士风度。看看人家王妃,坐姿多优雅。郑逸自嘲地笑了笑。

    自己这是白跑一趟了,哈利波特只能再接再砺了。

    郑逸以前不论什么奖都是手到擒来。

    这次在鹰国算是失利了。

    不过,他也不介意。

    下面的奖项是传统文学短篇中篇长篇奖!

    自然跟郑逸无缘。

    不过,中篇故事奖的那位叫狄夏斯,再一次提到了郑逸。

    其言语中的鄙视,以及不屑,也不知道郑逸怎么得罪了他。

    连郑逸自己都纳闷,自己不过写了一本哈利波特而已啊,怎么似乎得罪了整个作家圈似的?

    只是这个时候不好起来就走。

    郑逸也就坐着。

    而最后,金诗奖得主,竟然是那个金毛壮汉。约翰·福尔斯。

    他被称为写诗狂人,其性格自然狂傲无比!

    大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冲天气概。

    ……“十岁开始写诗,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感谢评委对我诗的认可,感谢王妃的到来……我要说,不论是看书,还是看诗,都要看精华,外来的糟粕,不看也罢。一个华夏的小丑,说他的文学水平领先我们几

    十年,这样的人,也能出现在雨果奖的现场,真是……唉……”金毛壮汉看着郑逸,出言讽刺道。

    郑逸再也忍不住。

    你他么的领你的奖就领你的奖得了,刚才私下的斗嘴两句,非要拿台上来说?

    本来那些窃窃私语的议论已经让他心中不爽至极。

    如今又听到这金毛丑汉的一番言语。更是火上浇油。

    郑逸站起来,猛然道:“不要因为你长得丑,就可以为所欲为乱说话,老子作诗比你强一百倍,你再乱说,我打的你爹妈都不认识你!”

    “粗俗!”

    “粗鲁!”

    “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的黄种人!”

    “这种场合怎么邀请他来?”

    “听到没有,听到没有?他说他作诗比?约翰·福尔斯还强百倍!”

    “一点也没有文学素养,说话就是打打杀杀!”

    ……

    “你这么粗俗,剑桥大学会因为你而蒙羞!”巴黎弗雷德大声道。

    许多人又开始窃窃私语,暗地里笑话起郑逸来。

    真是太粗俗了!

    “哈哈哈哈,郑逸,不要以为有了点成绩就自以为是,等你哪天拿雨果金诗奖再来说这句话吧。”约翰.福尔斯狂笑两声。

    “你以《西风》当选金诗奖,那是因为评委们没听过我写的《西风》。华夏有句古话,叫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懂吗?”郑逸既然站起来,就没准备坐下。

    华夏打脸第一人的名头不是盖的!

    够了!

    真的够了!

    一个个都是相轻的小人。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谈文学?

    “哈哈哈哈,你如果能现场作一首西风,这金诗奖让你又如何?”约翰·福尔斯闻言笑了,这个华夏少年,真有意思。

    自己的《西风紧》可谓千锤百炼,其中寓意深刻,在鹰国可以说少年老人都会朗诵,你他么的也会作诗西风?

    哇哦!

    这下有热闹看了!

    想不到,颁奖典礼上竟然出现了这一幕?

    主持人都有些愣住了。

    可以说,以往的雨果奖虽然下面议论纷纷,也有文人相轻的场面,但是,却从来没出现过这样的一幕,两个人竟然当场互怼起来。

    这下该怎么处理?

    那么多媒体记者在?难道取消他们之间的互怼?

    主持人倒是想,但是,媒体们才不乐意,观众们更不会乐意咧。

    王妃的侍者小声地在主办方的耳边说些什么。

    这时,一位主办人领导人站起来,面对着众人道:“雨果奖的宗旨就是为了让文学更加百花齐放,更加的神圣!有对比,才有文学的进步,让我们热烈欢迎郑逸先生带给我们另一种情怀的西风……”

    不得不说,这货有点水平,让文人相轻的戏码变成了一场文学的切磋,极大的宣传了雨果奖的海纳百川的特质,又不至于让如此神圣庄严的颁奖现场,成了菜市场一样的吵闹!

    郑逸等的就是他这一刻,在长篇故事奖时,郑逸都没有发飙,在这《西风紧》得奖时,郑逸站了出来。

    因为,郑逸有一首高逼格到天际的诗《西风颂》。

    正是打脸的好时机,此时不站出来,何时站出来?

    西风颂这首诗,可能无数的人不熟悉,但是,他里面有一句,却是人人都知道,那就是脍炙人口的那一句: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这简单的一句,蕴含了大道无形的大道理,在革命的年代里,更是寓意久远。

    这首《西风颂》却是出自那一世的鹰国诗人雪莱!雪莱是鹰国著名浪漫主义诗人,被认为是历史上最出色的英语诗人之一。鹰国浪漫主义民主诗人、第一位社会主义诗人、小说家、哲学家、散文随笔和政论作家、改革家、柏拉图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而

    《西风颂》则是他所有诗中最最出名的三首之一!

    可以说,这是一首逼格高至天际的诗。

    郑逸坚信,拿出来这首诗,定然不会比那厮的《西风紧》差。

    郑逸拿起话筒道:“西风颂!”

    郑逸的声音,那可是魔音加成的。

    虽然仅仅三个字,但是,那浑厚的男中音,那饱含着沧桑古朴气息的三个字,是那么的深沉,那么的有磁性!

    “哦,狂暴的西风,秋之生命的呼吸!

    你无形,但枯死的落叶被你横扫,

    有如鬼魅碰到了巫师,纷纷逃避:

    黄的,黑的,灰的,红得像患肺痨,

    呵,重染疫疠的一群:西风呵,是你

    以车驾把有翼的种子催送到

    黑暗的冬床上,它们就躺在那里,

    像是墓中的死穴,冰冷,深藏,低贱,

    直等到春天,你碧空的姊妹吹起

    她的喇叭,在沉睡的大地上响遍,

    (唤出嫩芽,像羊群一样,觅食空中)

    将色和香充满了山峰和平原。

    不羁的精灵呵,你无处不远行;

    破坏者兼保护者:听吧,你且聆听!

    西风颂的第一段,时而激情洋溢,时而低沉呜咽,像是漆黑夜空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众人心底的同时,也让所有人悚然一惊!竟然?好大气磅礴的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