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辞行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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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宇一醉,整整三天昏得得黑白颠倒,醒来时候只觉得头昏脑胀,什么都不记得了。看到大哥瞪着自己,恨不得吞下自己的眼神,错愕不已。
他这一醉,睡得比谁都死醒得比谁都晚。他还依稀对邀酒的情形有印象,这种尴尬今生头回,太自不量力了。没给他多余懊悔的时间,就听皇鑫说了准备启程回去了。
他没有知觉的三天里,发生了不少事。
“景天不和我们一起去神龙堂?”
“离神龙堂新季度招生还有一段时日,他觉得寒漠城中全无收获,似乎另有打算。回去的就只有你我还有芸儿。”
“喔。”皇宇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皇鑫浑身懒散的气息,墨眉微轩,“你不喝则矣,一喝喝成这副样子。前日看你还不醒我还想用玄力直接逼出你的酒劲。可你不但是醉酒,还让酒劲渗入玄中。要知道这样虽然能喝得够多,特别伤修为的。”
皇鑫甚少这样疾言厉色,皇宇像小孩子一样乖乖的点头答应。
没过多久,芸碧推门进来。笑靨生春,“你终于醒啦,鑫哥等得快不耐烦了,还嚷嚷着要直接把你拖走。”
她俏皮的跑到皇鑫身侧,两个人的亲密,展现得那般自然。不需要说明,谁都看得出来,即使是总是慢半拍的皇宇也不例外。
芸碧天真无邪的笑靨,皇宇不知为何看得,心中微微有点苦涩,可能是酒劲还未散透。“你们在一起啦。”本该说的“太好了”却梗在喉中,怎么也没说出口。
“嗯,我以前还会觉得女人麻烦的,那是还未遇见芸儿之前。哈哈,你以后是不是该改口叫嫂子了。”
芸碧俏眼圆睁“别闹了,知不知羞的。”唇边一抹掩盖不住的笑意,漫溢的幸福。她敏感的内心刚觉到了这个俊逸少年的变化。
爱情,让眼前这个桀骜的少年,变得温和,此刻他没去了浪迹江湖时的机警和超乎寻常的老辣。似乎还变傻,连说话都变得多了份稚气。
这份变化是她带来的,她出谷后一直觉得自己很渺小,很无力。是他,让自己有了能量,有了在谷外这个陌生世界的憧憬。她也变了初衷,不再是为了填补内心的空缺,那些都是过去。她要向前看,要成长,要去体验外界的美好。
皇兄这样满心欢喜的笑容皇宇只见过一次,已经是八年前皇兄和父皇从天玄宫回来的时候了。那次他也是这样笑着,眼神中满含着憧憬,那时候皇宇不明白让他这样憧憬的是什么。如今他明白了,是“爱情”。这一份情,能够让所有人满足,最桀骜的浪子也不例外。
皇鑫心中很清楚,芸碧要成为他的妻子,唯一的妻子。
三人向阁主此行后,便离开寒漠城。
皇鑫救过的那一匹“闪电”很有灵性的等在了寒漠城外,看见皇鑫,扬尾踏足,甚是喜悦。无拘无束天底下任意驰骋多日,这匹汗血马此刻昂首挺拔,全然抛去了过去拖货时候的萎靡。烈日照射下,鲜红的毛色,渗出的汗就像血一样鲜红耀目。
皇鑫心情不坏,伸手抚过马头上白色的闪电状毛发,轻身一跃上马。马仰天长啸,马蹄飞扬起沙硕,一阵狂奔。如果是匹训练有素的宝马,即使是奔若脱弓,马身也是稳的。偏偏这匹烈马未被训练过,这样一阵疾驰,身躯却是忽高忽低,颠簸起伏。若非皇鑫一身极高的轻功,怕是会被它摔下马背。
“停下停下”要不是芸碧还在寒漠城,他倒会觉得任这匹马乱奔,兴趣还会倒什么意想不到之地。马果然往寒漠城方向跑,一去一回。马仍是迅捷,身躯倒渐渐稳了。看来这匹马学习能力不错,皇鑫得意的跳下马背。“闪电”仍旧不知疲惫,跃动着四肢,步伐有序。
“皇兄,你的这匹马怎么这么有精力。”
“它原本快死了,我死马当活马医,帮它打通气孔。别看它现在还有些瘦弱,很快会健硕起来,这可是寻常宝马不可企及的恢复力。”
皇宇摇着折扇“原来还有会玄气的马。”
“回去可别乱说,不然有些人又要做文章了。”有时候一件新发现的事务很容易打破原有的平衡,比如皇城盛兴的赌博业。铺张扬厉,盛极一时,和漠钩赌坊的无秩序截然不同。赌城里赛马尤其盛行,利欲熏心的人若是知道了这事,好的初衷也会变质,皇鑫不喜欢牵引出多余的麻烦。
“芸儿,上马,我们快些踏过这一片黄沙。”
芸碧瞪着眼睛,后退了几步“我可不会骑马。”刚刚那匹马疾驰,上下颠簸的样子芸碧看得心有余悸。
皇鑫哈哈笑道“没事的,回来的时候它稳多了,是吧闪电。”
”汗血马“果然有灵性,嘶嘶”长啸回应。伸出头在芸碧腿上嘶嘶蹭了几下,显示亲近。
“嗯”
马上既没有缰绳也没有马鞍,皇鑫抓着芸碧的纤腰,轻轻一抬,她就坐在了上头。绿罗裙衣襟飘飘,在汗血马上卓然生姿。
无垠的大漠,四周是连绵起伏的沙山。随着前行,渐渐有了黄草地,也渐渐有了人际。放眼远处,芸碧看见了蜿蜒而行的一支小商队,看他们的样子像是准备扎营休息。
机不可失,他们的肚子也饿了,正好去找些吃的。“
闪电最灵活,为了配合另外马的速度一直慢悠悠走着,这会儿“铛”地往前踏蹄。
蓝天,黄沙,无风无声,小商队中最先坐下休息的一个虬髯客已经看惯了冷清景色。对越来越近的红色也看得很淡,马上少女的容颜渐渐清晰,眉目清朗如静川明波,这一抹丽色别说沙漠中,尘世也不该有。
后面慢慢跟上两个身姿雅若芝兰玉树的少年,一个瀚逸神飞,一个温文尔雅。
虬髯客眼前一亮,仿佛感到了朗月出天山,春风过漠北。果然多大年纪都该出来旅行,因为即使是最常见的蓝天,黄沙,最平常的天气。也会因为不经意碰见些迤逦不凡的人物,而显得与众不同。
虬髯客虽然内心惊异,但举止间还是透着一股从容不迫。举目凝神于三人,又缓缓把目光投向四周连绵起伏的鸣沙山。陷入了感慨,千百年来,黄沙滚滚,什么都会变,唯一不变的还是这些沙硕。
这一行小商队出乎寻常的热情,拿出了他们最好的食物来招待。虬髯客轻轻笑着,不动声色,但是大家都听命于他,这一行商贩就是由他带领的。夜幕慢慢降临,黄昏斜阳,篝火生起,大漠孤烟,众人围坐,氛围很是融洽。
“这里已经靠近沙漠边际,你们要留下吗?我们还有多余的帐篷。”
这一行人的言谈让人感觉很舒服,都是有涵养的商客。他们男女的穿着都颇有异域风情,都不常见,头中的头发都被头巾包起。
皇宇一醉,整整三天昏得得黑白颠倒,醒来时候只觉得头昏脑胀,什么都不记得了。看到大哥瞪着自己,恨不得吞下自己的眼神,错愕不已。
他这一醉,睡得比谁都死醒得比谁都晚。他还依稀对邀酒的情形有印象,这种尴尬今生头回,太自不量力了。没给他多余懊悔的时间,就听皇鑫说了准备启程回去了。
他没有知觉的三天里,发生了不少事。
“景天不和我们一起去神龙堂?”
“离神龙堂新季度招生还有一段时日,他觉得寒漠城中全无收获,似乎另有打算。回去的就只有你我还有芸儿。”
“喔。”皇宇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皇鑫浑身懒散的气息,墨眉微轩,“你不喝则矣,一喝喝成这副样子。前日看你还不醒我还想用玄力直接逼出你的酒劲。可你不但是醉酒,还让酒劲渗入玄中。要知道这样虽然能喝得够多,特别伤修为的。”
皇鑫甚少这样疾言厉色,皇宇像小孩子一样乖乖的点头答应。
没过多久,芸碧推门进来。笑靨生春,“你终于醒啦,鑫哥等得快不耐烦了,还嚷嚷着要直接把你拖走。”
她俏皮的跑到皇鑫身侧,两个人的亲密,展现得那般自然。不需要说明,谁都看得出来,即使是总是慢半拍的皇宇也不例外。
芸碧天真无邪的笑靨,皇宇不知为何看得,心中微微有点苦涩,可能是酒劲还未散透。“你们在一起啦。”本该说的“太好了”却梗在喉中,怎么也没说出口。
“嗯,我以前还会觉得女人麻烦的,那是还未遇见芸儿之前。哈哈,你以后是不是该改口叫嫂子了。”
芸碧俏眼圆睁“别闹了,知不知羞的。”唇边一抹掩盖不住的笑意,漫溢的幸福。她敏感的内心刚觉到了这个俊逸少年的变化。
爱情,让眼前这个桀骜的少年,变得温和,此刻他没去了浪迹江湖时的机警和超乎寻常的老辣。似乎还变傻,连说话都变得多了份稚气。
这份变化是她带来的,她出谷后一直觉得自己很渺小,很无力。是他,让自己有了能量,有了在谷外这个陌生世界的憧憬。她也变了初衷,不再是为了填补内心的空缺,那些都是过去。她要向前看,要成长,要去体验外界的美好。
皇兄这样满心欢喜的笑容皇宇只见过一次,已经是八年前皇兄和父皇从天玄宫回来的时候了。那次他也是这样笑着,眼神中满含着憧憬,那时候皇宇不明白让他这样憧憬的是什么。如今他明白了,是“爱情”。这一份情,能够让所有人满足,最桀骜的浪子也不例外。
皇鑫心中很清楚,芸碧要成为他的妻子,唯一的妻子。
三人向阁主此行后,便离开寒漠城。
皇鑫救过的那一匹“闪电”很有灵性的等在了寒漠城外,看见皇鑫,扬尾踏足,甚是喜悦。无拘无束天底下任意驰骋多日,这匹汗血马此刻昂首挺拔,全然抛去了过去拖货时候的萎靡。烈日照射下,鲜红的毛色,渗出的汗就像血一样鲜红耀目。
皇鑫心情不坏,伸手抚过马头上白色的闪电状毛发,轻身一跃上马。马仰天长啸,马蹄飞扬起沙硕,一阵狂奔。如果是匹训练有素的宝马,即使是奔若脱弓,马身也是稳的。偏偏这匹烈马未被训练过,这样一阵疾驰,身躯却是忽高忽低,颠簸起伏。若非皇鑫一身极高的轻功,怕是会被它摔下马背。
“停下停下”要不是芸碧还在寒漠城,他倒会觉得任这匹马乱奔,兴趣还会倒什么意想不到之地。马果然往寒漠城方向跑,一去一回。马仍是迅捷,身躯倒渐渐稳了。看来这匹马学习能力不错,皇鑫得意的跳下马背。“闪电”仍旧不知疲惫,跃动着四肢,步伐有序。
“皇兄,你的这匹马怎么这么有精力。”
“它原本快死了,我死马当活马医,帮它打通气孔。别看它现在还有些瘦弱,很快会健硕起来,这可是寻常宝马不可企及的恢复力。”
皇宇摇着折扇“原来还有会玄气的马。”
“回去可别乱说,不然有些人又要做文章了。”有时候一件新发现的事务很容易打破原有的平衡,比如皇城盛兴的赌博业。铺张扬厉,盛极一时,和漠钩赌坊的无秩序截然不同。赌城里赛马尤其盛行,利欲熏心的人若是知道了这事,好的初衷也会变质,皇鑫不喜欢牵引出多余的麻烦。
“芸儿,上马,我们快些踏过这一片黄沙。”
芸碧瞪着眼睛,后退了几步“我可不会骑马。”刚刚那匹马疾驰,上下颠簸的样子芸碧看得心有余悸。
皇鑫哈哈笑道“没事的,回来的时候它稳多了,是吧闪电。”
”汗血马“果然有灵性,嘶嘶”长啸回应。伸出头在芸碧腿上嘶嘶蹭了几下,显示亲近。
“嗯”
马上既没有缰绳也没有马鞍,皇鑫抓着芸碧的纤腰,轻轻一抬,她就坐在了上头。绿罗裙衣襟飘飘,在汗血马上卓然生姿。
无垠的大漠,四周是连绵起伏的沙山。随着前行,渐渐有了黄草地,也渐渐有了人际。放眼远处,芸碧看见了蜿蜒而行的一支小商队,看他们的样子像是准备扎营休息。
机不可失,他们的肚子也饿了,正好去找些吃的。“
闪电最灵活,为了配合另外马的速度一直慢悠悠走着,这会儿“铛”地往前踏蹄。
蓝天,黄沙,无风无声,小商队中最先坐下休息的一个虬髯客已经看惯了冷清景色。对越来越近的红色也看得很淡,马上少女的容颜渐渐清晰,眉目清朗如静川明波,这一抹丽色别说沙漠中,尘世也不该有。
后面慢慢跟上两个身姿雅若芝兰玉树的少年,一个瀚逸神飞,一个温文尔雅。
虬髯客眼前一亮,仿佛感到了朗月出天山,春风过漠北。果然多大年纪都该出来旅行,因为即使是最常见的蓝天,黄沙,最平常的天气。也会因为不经意碰见些迤逦不凡的人物,而显得与众不同。
虬髯客虽然内心惊异,但举止间还是透着一股从容不迫。举目凝神于三人,又缓缓把目光投向四周连绵起伏的鸣沙山。陷入了感慨,千百年来,黄沙滚滚,什么都会变,唯一不变的还是这些沙硕。
这一行小商队出乎寻常的热情,拿出了他们最好的食物来招待。虬髯客轻轻笑着,不动声色,但是大家都听命于他,这一行商贩就是由他带领的。夜幕慢慢降临,黄昏斜阳,篝火生起,大漠孤烟,众人围坐,氛围很是融洽。
“这里已经靠近沙漠边际,你们要留下吗?我们还有多余的帐篷。”
这一行人的言谈让人感觉很舒服,都是有涵养的商客。他们男女的穿着都颇有异域风情,都不常见,头中的头发都被头巾包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