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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十一章朏朏·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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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头一瞅,还真的不是熟人,但也不是完全不认识的人,之前进门的时候见过,是医院里的一个护士。二十岁左右,虽然不像家里那些个非人生物那般美丽,但也眉清目秀,很是水灵,有着属于这个年纪的青葱......妈哒,一想到这个我就忍不住想起自己的模样,老娘现在都不敢照镜子了。

    洗澡的时候身上很多地方一摸,一手的冰冷鳞片,这要是被人给看到了,妥妥的送中科院切片。呃,也不一定,送中科院之前,赵哥肯定会先把我捞出来,不一定是好心,更多的还是避免引起恐慌。

    进入二十世纪,人类中唯物主义盛行,宣传科学,打破迷信.......虽然我一直对此都很腹诽,真讲科学的有本事去把人类历史上那些明显不对劲的神话给破解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夏朝,华夏至今都还没找到能够确切证明它存在的遗迹,只能推测那是一个原始的奴隶制国家,小国寡民。而山庄里那条蛇却以亲身经历者、夏王朝覆灭的战争犯(如果有人能审判它的话)的身份表示:夏王朝是一个远远超出今人想像的王朝,在那个时代,神人逐渐远离,炼气士却逐渐走上舞台中央,人与妖魔争斗厮杀,并且一度占据上风,然后......被列族设计亡国了。

    仇恨值拉得太高,夏王朝时代的人族堪称万族公敌。

    觉得夸张?不,一点都不夸张。

    听说过龙肝凤髓吗?现在普遍认为,这个词其实就是夸张的形容词,用来形容盛宴的。但事实上,这个刚创造出来那会其实是写实的词,即,字面意思。

    人族是真的将龙肝和凤髓给摆上了餐桌,夏王朝灭亡,人族罹难,妖族是主要责任种族,次要责任种族是若干种族,但那些古神也有干涉。

    比如少凰,虽然玄君没说,但他说过他在夏朝时见过少凰,我可不认为少凰当时是在旅游。龙肝也就算了,不关它的事,但凤髓......它不止是凤凰,还是凤凰的王。

    夏王朝亡得那么彻底,什么都没留下,我琢磨着,少凰只怕不是唯一干涉的神。

    超自然力量的破坏力惊人,因此人族很难找到能够证明夏王朝存在的遗迹,就算能找到,某些力量也不会允许它现于世人面前,原因?在那个神仙妖魔与人共居的年代,想也知道那些遗迹不会单纯的只有人族的痕迹,而那些无法解释,但一定不属于人族的痕迹,砖家叫兽再能圆也圆不过去,干脆捂得死死的。

    不过,这种风格,也很容易出事。

    哪天真有大妖现于所有人面前,而相关部门又压不住消息的话,一定很热闹。

    “君小姐!”

    我回过神来,瞅着小护士。“有事?”

    “解医生请你去她的办公室等她,等她查完房就去给你看病。”

    看病,嗯,我是来看病的,而小姑姑推荐给我的心理医生......正是解忧医生。这心理医生找的真是绝了,虽然物种不是人族,但不得不说,解忧比任何生灵都适合干心理医生这一行。

    又北四十里,曰霍山,其木多b。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ff’,养之可以已忧。——《山海经·中山经》

    听不懂文言文,那我说白点,有一座叫叫霍山(霍山肯定存在,不过想找到也很难,从几千年来都没谁找到,以及玄君透露出的一些信息,我推测,霍山只怕不在地球上。说到这,就有人要问了,既然不在地球上,人类是怎么记载下霍山和霍山的特产的?自然是因为很久以前,盘古世界没有三千大千世界,只有洪荒时记下的)的山,霍山上有很多构树,还有一种形状像猫的动物,有一条长长的白色尾巴,外形非常的可爱与古灵精怪,萌哒哒的,名曰ff。

    ff在洪荒时代并不是什么武力值惊人的物种,但也有其独特的本领,能够令人忘却忧愁,活生生的心理医生。不过,说它真能让人忘却忧愁那是不可能的,又不是孟婆汤,一碗汤下去,亲爹亲妈都不认识了,自然不会再记得伤心难过的事,可不就忘忧了吗?

    ff是活物,不是汤,所以没孟婆汤的本事,但ff也不差。ff的能力应该是影响别人的情绪,不论你多么伤心难过,它都能干扰你的情绪,让你想伤心也伤心不起来。

    这天赋点的,不做心理医生简直暴殄天物。

    有些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有时候会不稳定,比如压力太大、情绪太激动什么的,导致行为失控,而ff,它能让你的情绪保持直线,无波无澜,激动不起来,自然不会行为失控。

    不过天赋点在了这方面并不代表就真要当心理医生,我依稀记得(别问我怎么知道,反正我脑子里就是有这些信息),ff的这种能力是ff一族捕猎食物的一种手段。

    一个人的力量能够发挥几分,情绪是很重要的,若是情绪被对手给带着跑了,除非双方差距大到令人绝望,否则ff的餐食就有着落了。

    没错,ff的这种能力就是为了捕猎专门进化出来的。

    这也不稀奇不是?比如强心苷,为什么含强心苷的植物通常以叶占多数,种子和根次之,茎较少?就是因为植物不想被人给采摘,而人都是采摘植物的枝叶,所以植物针对性的进化出了强心苷。只是,想来植物也没想到,用来防止动物采摘嚼食自己身上枝叶的东西最后成了人类的一味救命药。

    话说,进化论貌似真的在非人物种间存在着。

    我一路腹诽着一路跟着小护士去办公室,看得出来小护士很活泼健谈,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就说起了医院的趣闻,虽然也有我的引导,但小姑娘真的很上道。

    这家医院的历史很悠久,据说是民国时建立的,不过那个时候这里还不是医院,而是半义庄半收容所的地方。我听到这便无语了,知道华夏很多房子都是建在坟茔上方的,但就如我曾经说过的,华夏是个人口大国,又有五千年(明面上是如此)的历史,这个国度的每一寸土地都埋过人,唯一区别是年代的不同。

    对于将房子建在古坟上方的这种事,华夏人的心态很放得开,只要没清楚的确定这底下有坟茔,那怎么住都觉得安心。

    可这家医院的历史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呀,医院的病人医生护士们你们就没觉得这里有点阴冷吗?

    不过说到这,我大抵明白为什么这地方的感觉不太对了,曾经是义庄,而义庄......天晓得周围有没有乱葬岗,阴气能不重吗?也不知道谁这么有眼光,竟然在这种地方建医院。

    若非解忧在这,我估摸着,这地方十之八.九得出事。

    啥?为什么解忧在这就不会出事了?丫身上的功德之光虽然没安安和美人那样能亮瞎钛金狗眼,但也不弱,也不知她是救过多少人,行过多少善,积了多少福。

    功德闪闪,又有数百年,也可能千年的法力,比去寺庙里请尊金佛回来更能镇场。

    言归正传,说不清具体的年代,那个时候,这里是一座义庄,用来停放客死异乡的异乡人尸体的。鹤城在以前并不是什么繁荣发达的地方,山路艰难,死在这,尸体能不能回乡很是问题。

    若是现在,肯定尸体火化快递送回家,但民国那会有快递吗?自然是没有的,就算有,那会儿人族也不兴火葬,土葬才是华夏的主流丧葬传统。

    客死异乡了,亲人会想方设法将死者的尸体带回家乡安葬,即落叶归根。

    然而,鹤城虽有楚之咽喉的称呼,却从来都不是什么交通发达的地方,尤其是古代,走兽毒虫横行,道路不是一般的难。等信送到死者家人手里,家属再或亲自或托人来运尸,尸体只怕烂得差不多了。

    华夏对落叶归根这四个字很是执着,因此义庄、赶尸人这种特殊存在应运而生,尤其是义庄,以前的时候可以说全国都有。

    医院的前身,义庄的最后一任看守者的家族有遗传性的精神病,虽然不是百分百会得,但几率超过了七成,最后一任看守者就是这么一个倒霉蛋。只是相对他的亲人而言,他还算好的,只是间歇性发作,不是一直不正常。也因此才能够成为义庄的看守者,不是谁都想看守义庄跟尸体打交道,嫌晦气。看守者找不到别的工作,就是他的情况,根本没人敢雇他干活,唯一能找到的工作便是谁都看不上的义庄守尸人。

    守尸人从懵懂少年一直做到了青年,依着常理,这份工作他会一直做下去,做到死,最终在孤寂中死去,成为山间的一座无名坟茔。但这常理只有一半是对的,守尸人的确做到了死,却没有孤寂至死。

    进入青年后,守尸人的精神病便好像完全好了一般,神智越来越正常,后来赶上战乱,他还收养了不少孤儿。而因为自己的经历,守尸人还开始尝试给人治病,不是感冒发烧之类的毛病,而是精神病。

    好好的义庄硬生生的被他给弄出了精神病医院的雏形,而在他死后,义庄便彻底改成了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