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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第七章出游·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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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版本的开头和传说版本的开头是一样的, 美丽的人族女子捡到了一只雄性。

    对此我很是吐槽, 那是个人形,不是毛绒绒,随随便便捡了,不怕是坏人吗?

    好吧, 她运气不错,那不是个坏人, 也不吃人,只是热爱山水,去过很多的世界, 懂得很多的东西。

    那个少女不怀春?

    一个生得英俊高大且博学多闻又好脾气还精通音律能与自己琴萧相和的帅哥, 谁能无动于衷?

    呃,我和少凰这类的话多半是无动于衷, 少凰会下意识思考对方的肉质吃起来如何,而我, 除非它有着手感非常好的皮毛,否则生得再好我也无动于衷。不过我俩不算清奇, 若是换做那位从未见过的孟凰的话, 帅哥大概会很惨, 多疑的王者会下意识怀疑对方接近自己的目的, 我有点怀疑这位王究竟有没有信任人的能力。

    因为爱情与血缘而轻信一个人有时的确很蠢, 但那是智慧物种的天性,孟凰貌似完全没这种天性。

    言归正传,那名少女不是我们这些奇葩, 所以她动心了。

    有魅力的人很容易引起异性的爱慕,这是一个常识,细挖一下的话还可以读出一句话:爱慕者众多。

    两情相悦,两个人没把持住发生了关系,也不能说没把持住,妖没有这方面的观念,喜欢就上床在妖的思维逻辑里是很正常的事,反正对方的身体已经成年,有什么也没关系,而人族少女,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很喜欢对方。

    偷吃禁果会出人命的。

    搁现代的话,少女九成九要去医院挂号打胎,然后元气大伤,要养很久,也可能倒霉一点,伤了身体,落下后遗症,轻者身体变差,严重的话相当于做了绝育手术。

    古代的话,未婚先孕不是沉塘就是烧死,反正没什么好结果。

    不知该说少女幸运还是不幸的是,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是一只妖,妖族没有没结婚就不能有孩子的观念,话说回来不少妖族的婚姻观念有等于没有,合则聚,不合则散。但不管是合还是散,有了幼崽就得生下来,毕竟幼崽珍贵。因此在她告诉了那只妖自己腹中有了小生命后那只妖惊住了,回过神来第一句话便是问她愿不愿意跟自己去章莪山。

    少女不是修士,只是个普通人,但她的家族不是普通家族。

    若是普通人听了章莪山这个名字最多以为对方是山里人家,而少女听了之后.....章莪山这个名字好耳熟,想起来了,那不是妖怪聚居的地方吗?

    少女沉默片刻,问青年。“你究竟是什么?”

    青年茫然的看着少女。

    少女道:“章莪山并非人族地界。”

    青年诧异挑眉,自己莫不是看漏眼了,一个普通人族女子怎会知道这些常识?

    犹豫了下青年还是选择了坦诚。“我是什么重要吗?”

    少女道:“我是人。”

    青年也道:“我不曾吃过人,日后也不会吃人。”

    可能是相信青年,也可能是因为未婚先孕的事被族人发现会很悲剧,少女最终答应了青年一起去章莪山的请求。

    “你会喜欢章莪山的,虽然那里没有太多植物,但有很多的玉石,到时我用瑶玉给你做琴,音质一定很好.....”青年滔滔不绝的向少女介绍着自己的家乡。“如果你不喜欢章莪山,我们也可以换个地方,等幼崽大点了,我们带它去考雏宫,若是考上了,我们可以在南明生活,那里的风景极美。你也可以修炼,据说雏宫曾出过一尊人族上神,应有许多适合人族修炼的功法.....”

    少女这一胎的月份太小,不适合马上动身,至少要将胎给稳住了才能走,趁着这段时间青年将硬生生的将计划做到了幼崽成年。

    “为何没有成年后的了?”少女好奇的问。

    青年闻言,理所当然道:“成年后它的生活与你我有关系吗?”

    少女:“....”

    ***

    我就着冰冷的青川水洗着自己身上的泥巴,道:“按着这个发展趋势,应该是个美好的故事,怎么最后变成那样了?”虽然我不觉得妖和少女一定能天长地久,物种不同,三观差异在那摆着,热恋时可能觉得没什么,但长久下去,三观差异足以让大部分情侣分手。但,就算最后分了也比传说中那个结局好啊。

    女修沉默了片刻。“我和姐姐自小就很像,食物的味道,玩的玩具,我们喜欢的都是一样的。”

    我默了片刻。“你可别告诉我,你也喜欢上了那只妖。”那也忒特么狗血了吧,你哪怕是看出了狰不是人想要斩妖除魔也比姐妹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要好,天下雄性又不是都死光了。

    “我没想到会演变成那样.....”女修流着眼泪道。

    我与尘寰俱是默然。

    原以为这是个物种不同的悲剧,现实却能更狗血。

    女修和姐姐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因此并不知道那是只狰的妹妹就想拆了这对情侣。

    在姐姐与狰离开的时候,女修替姐姐向在青川镇外的狰传信,约定时间地点一起远走高飞。

    女修告诉狰的日期是错误的,姐姐等到天黑都没等到狰来,反倒是在回去后被族人发现了未婚先孕的事,又有修为高深的修士看了下,其腹中赫然是妖胎。

    得,未婚先孕,还是妖胎,姐姐被宗族沉进了青川。

    溺水窒息而亡绝对不是一种舒服的死法,加上还是一尸两命,怨气可想而知,难怪会化为厉鬼了。

    再之后狰等不到姐姐,就偷偷溜进了青川找人。

    只是,这个时候通过姐姐怀的是妖胎,王家也猜出了姐姐近些时日往来的男人不是人,因此狰一头扎进了王家的陷阱里,王家宗庙里挂着的那张赤色的华美皮毛就是王家那一战中得到的战利品。

    这发展堪称神展开。

    妹妹也没想到,因此在两个人都死了后便有些后悔了,而在多年后化为厉鬼归来时,她就更后悔了。

    我道;“这样啊,那你们怎么没将厉鬼给灭了?”

    虽然这么说不人道,但错误已经铸成,按着智慧物种的天性,自然要将错就错,赶尽杀绝,避免百年千年后被人找上门寻仇。

    自然,事无绝对。

    比如少凰,它杀人如麻,不似孟凰一般克制再克制,实在没法克制时便赶尽杀绝不留任何后患。少凰的做法给她拉了很多的仇恨,纵观盘古世界跟她有仇想她死的人真的是多如恒河沙数,但她不在意,因为她足够强大,并且有信心自己还会更强大,进化的道路上,恨她的人便是坐火箭也追不上她。

    王家,我不认为它们有少凰的骄傲肆意。

    它们也的确没有,本来也的确打算彻底灭了厉鬼让它灰飞烟灭,但问题出在那只狰上。

    狰死的时候从王家人的口中套出了姐姐的下落,在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跳下了青川将姐姐的尸骸捞了上来,没人知道它有没有做什么,又做了什么,但化为厉鬼后的女鬼拥有的力量足以与千年老鬼媲美。

    也因为这份危险,王家才以青川为封印,看得严严实实的,让女修一直都找不到机会。

    我看着一脸愧疚、悔恨与泪水的女修,忽然想问那株幼苗和她是不是有关系,但想了想还是算了,这件事整个王家就没有无辜的,就算是不知情的,也享受到了这份罪恶带来的利益。

    我扭头望着月光下的波光粼粼的青川,等着一个结果。

    尘寰看了看我。“安安失踪,她不可能无辜。”

    我点头。“我知道,但我也相信安安被抓绝对是自愿的。”安安若不愿意,凡人根本抓不住它。

    女修指望利用安安拖我下水拖延王家的时间,但这世上有个词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以及扮猪吃老虎,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自己抓的是猪还是霸王龙。

    在我与尘寰将自己衣服上的泥巴都弄干净时安安从水里爬了上来,看到岸上的尸体微微挑了挑眉,道:“效率不错。”

    女修看到安安活着回来显然很惊讶。“你怎么....”

    安安从河里走到了岸上,示意我给她弄干衣服,同时对女修道:“你看着有点眼熟。”

    用法术弄干了安安的衣服,听到她的话我诧异道:“你终于对人族不脸盲了?”

    安安沉默以对。

    我道:“你在水下头遇到什么了?”居然会注意起人脸来了。

    安安回道:“一只地缚灵。”

    女修闻言不由看着安安。

    我也下意识就想到了安安的食谱。“被你吃了?”

    安安点头。“它愿意用自己的灵魂换我找一只妖,有需要的话可能还要杀妖。”

    我闻言顿时秒懂。

    地缚灵是一种执念极深的鬼,因为执念太深,因而会一直困在死的地方直到修为高到足以挣脱束缚亦或化解执念。而青川之下的那只女鬼,它若是有执念,只可能一个。

    我道:“她要找的妖没有丢下她,不过他也的确不可能再来找她了。”

    少凰一听就明白了我的意思。“死了?”

    我点头。

    少凰没惊讶,而是道:“如何死的?”

    我看了看疑惑的看着安安在思索怎么回事的女修,将自己所知道的完整版的故事以一种客观的语气说了一遍。

    少凰的神情有些奇怪。“这对姐妹当得倒是有意思,妹妹看上姐姐的男人。”

    我揉了一把少凰还有点湿润的脑袋:“最没资格说这话的就是你吧?”

    少凰道:“我从未与长姐抢过男人。”

    我提醒:“长恒。”

    少凰无语道:“那怎么一样,我是想将长恒下锅,并非上床,没有任何男女之情。不过,那只女鬼,真不知该说她太仁慈还是太蠢。”

    我茫然。“什么意思?”

    少凰道:“若我当年对长恒有一点男女之情,长姐第一反应必定是杀了长恒,第二反应是考虑杀了我还是废了我。女鬼若有长姐三分,也不至于此。”

    我:“.....为何?”

    “她会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少凰看着女修道。

    我道:“我不是问这个,我是说,自己的未婚夫勾搭自己的妹妹,孟凰想杀长恒很正常,但为何连你也考虑要不要杀?”

    看电视时经常看到姐妹因为一个男人起争执这种事,我一直都不太理解人族的反应,自己的男朋友/未婚夫和自己的妹妹勾搭到一块了,为什么要毫无意义的跟妹妹去争那个男人,正常反应不应该是杀了那个玩弄了姐妹俩的男人吗?跟人族一比,孟凰的表现才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只是,为何连少凰也要杀?最严重不应该是废了她吗?

    “我可以为一个男人与她反目,焉知哪天会不会为了男人而想杀她,既然已经结了仇,自然赶尽杀绝免除后患。而且它也无法接受一个为了男女之情丢掉脑子的人做为继承人,可偏偏我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我不死不废,如何能为更有资格的鸟腾位置。”

    我想说孟凰没那么凶残吧?但想了想孟凰为少凰的王位铺路时对亲生骨肉做的事,好吧,不是可能,是妥妥的做得出来。

    尘寰插道:“可你不是为了子栩与她反目成仇了吗?”

    少凰道:“那不一样,子栩不是她的未婚夫,而且子栩也不是长恒,长姐觉得他值得我用心。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与她反目成仇是别的原因,子栩只是个导.火索。”

    我道:“可她没杀你。”

    少凰道:“那是自然,我要抢她的王位,她会很高兴的看我超越她抢走她的王位。”

    我捋了捋。“她介意你为了男人和她对着干,却很高兴你为了权力踩着她的尸骨登上王位。”

    少凰点头。

    我服了。“这什么逻辑?”脑子咋长的?

    “因为那样她能肯定我会是个明君。”

    我:“....我忘了她是个王。”

    孟凰的思维逻辑放在正常人中简直不可理喻,但放在君王这一职业中,却又合理了。没有哪个王会高兴自己前脚后,后脚就被继承制颠覆了江山。

    踩着先王尸骨登上王位的弑君者虽不会是个仁君,却一定会是个明君。正常情况下如此,别代入南北朝的奇葩们,谋朝篡位是个技术活,每个靠自己的能力弑君上位的君王不论是什么类型,都不会是废物。

    少凰看着女修总结道:“这就是个家长没教好熊孩子的问题。”

    女修苍白的脸。“我姐呢?”

    少凰道:“吃了。”

    女修愣了下,半晌才反应过来所谓的吃了是什么意思,气得拔剑就要劈死少凰,这出手真是猝不及防,我立马拔剑挡住了这一剑,同时尘寰默契的一爪子掏出了女修的心脏。

    事情解决,我将少凰背到了背上,招呼尘寰回去了。“行了,回去了,再不回去小姑姑该急疯了。”

    少凰没说什么,忽然打了个嗝吐出了一枚黑色的玉符,犹豫了下,将玉符递给了我。

    我不解的看着被放在面前的玉符。“这是?”

    “那只女鬼身上的,不过她也不知这是从何而来,我推测是那只狰临终时给她的护身符。”

    我看了看玉符的手艺与符纹,赫然是聚阴聚灵的,难怪女鬼会那么强大了。“这是那只狰做的?手艺真不错,居然是真符。”

    “雏宫做的。”少凰道。“那只狰应去过雏宫,这手艺应是雏宫中正式弟子后期的作品。”

    我哦了声。

    少凰又道:“女鬼在里面。”

    我惊讶。“不是吃了吗?”

    少凰郁闷道:“银货两讫才能吃。”

    我秒懂,银货两讫,现在货是到手了,但狰已经死了,少凰显然拿不出钱来。若是黑心的,自然不管那么多,货已到手,而女鬼也打不过自己,按着人族的思维,便是有便宜不占是傻瓜,当老赖多好?但少凰,这家伙还有底线。

    我背着少凰腾不出手来,尘寰伸爪子取了玉符,问我:“回去给诺诺还是自己养?”

    我道:“给诺诺。”

    这可不是寻常小鬼,我若是要养鬼,最多用来打听消息,又不是打架,若是养了这只....那跟我只需要一台电话,结果安装了一个电话局,太不实用了。

    青川旅游最终还是没扫兴了。

    先是小孩子失踪,然后是发现若干尸体,有游客报了警,警车开来一长串。

    很好,这种情况下谁还有兴趣继续玩下去心必须得比那条青川要宽。

    高岚的失眠症在慢慢好起来,旅游失败就失败吧,再观察半个月,不行的话就继续治疗好了,实在不行还有消除记忆这一招。

    我如此想着,接下来半个月应该会有一段消停的时间。

    现实证明,我想太多了。

    雪莹山庄里跑出去几只似人的怪物,伤了不少人,特勤处将电话打到了我这里。

    赵哥竭力忍耐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庄主,我觉得我们有必要搜查一下山庄,你们太过分了。”

    我道:“欢迎,不过别怪我没事先提醒你,熊猫的实验室里有不少专门针对人类基因研究的病毒,注意别带出来。”

    说完我便挂了电话。

    旁边的高岚有些担心的道:“这样不会有事吗?”

    我道:“有人要作死,成全又何妨。”

    高岚不解的看着我。

    我道:“上次出了事,我便将实验室所有实验体的笼子给加固了,它们根本不可能跑出来。”熊猫亲自动手,这要还能跑出来,那熊猫早八百万年就被它的实验体给零敲碎剐了。

    高岚道:“可刚才的电话....”

    我解释道:“出了事,它们才有合理的理由进行搜查。”

    若是寻常民宅,想怎么搜查都行,但雪莹山庄....很遗憾,人族没权力搜查,硬来的话等于向我下挑战书。

    高岚愣了下。“为什么?”

    我道:“因为技术。”

    熊猫的实验虽然各种丧尽天良,但它的科技水平含金量不仅足,还超越地球几万年(更高的技术受限于材料与工具弄不出来)。

    没发现这些,只以为山庄里走的玄幻画风也就罢了,但熊猫这两年陆续治好姑获鸟养的几十个孤儿,其中不乏现代也还是不治之症的病症。再加上更早的丧尸事件,再傻的人也该看出熊猫的实验室里有着怎样惊人的技术。

    重要的技术归于国家,但那些技术的拥有者不是人呢?国家的权力还有用吗?

    答案自然是没用。

    人族的国家管的是人族,管不了非人生物。

    最重要的是,熊猫对人族的恶意就没遮掩过,隔三差五的“钓鱼”,人族也并非不知,只是打不过,因此当没看见。

    眼馋熊猫的实验室,也同样只能忍着。

    只是,熊猫已经很久没出去钓鱼了,连每个星期的孤儿院体检都没再露面....是个好机会。

    想了想,我给山庄里打了个电话,若是有人上门查水表的话别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