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第一百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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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者的宠爱不够哦,请增加订阅比例宠爱作者吧 “二狗, 快帮娘把柴火给拿进灶房, 娘那边等着用。”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吃力地提着一个木桶, 里面装满了水,一边往院子里的水缸那边挪动, 一边喊着坐在银杏树下玩泥巴的小男孩。
林清,也就是现在的林二狗立马抹掉了地上的字,跑到林三妮身边, 帮着她抬水桶倒入缸中,才应了一声,背起一小捆柴往灶房走去。
灶房里张氏正在忙碌着今日一家的午食,见林清进来了, 立刻喊道:“二狗,快去放点柴火进去, 灶里的柴不够了。”
林清二话不说坐在灶口边,熟练地将柴火往灶膛里塞去,并用丢在一边的旧蒲扇微微扇了一下, 原本有些微弱下去的灶火很快又燃了起来。
七月的天正午正是最热的时候,又坐在烧着火的灶膛口,一边将柴火折断一边往灶膛里面塞的时候, 纷纷扬扬的木屑立刻黏在了出了汗的皮肤上, 林清才六七岁, 脸正是嫩的时候, 一抹脸就觉得刺刺得疼。
今天轮到张氏给全家人做饭, 七月农忙,家里除了林三妮和林二狗,其他人都下田去了,眼看着家里人都要回家了,张氏手快脚快得将最后一盆芋头装了出来,然后用木瓢滔了一瓢水往锅里一倒,随着“刺啦”一声,锅里的温度瞬间降了下来。
“好了,狗子,咱去堂屋吧,你爷奶他们也快回了。”张氏冲着林清招呼了一声后,就匆匆端着芋头往堂屋走。
林清“嗯”了一声,冲到水缸前滔水冲洗了一下脸,瞬间觉得凉爽了,这才跟着张氏往堂屋走。
张氏刚刚摆上碗筷,院子里就响起了人声。
“爹,照这个速度我们再干上二十来天,我们这次的夏种就能结束了。”沉稳的男声中带着一丝欣喜,来人正是林青的爹,林三牛。
林老汉将农具递给大儿子林大牛,点头微笑道:“是啊,这次可多亏了三娃,往年可没有这么快的速度。”
三娃子是林大牛的小儿子,闻言有些羞涩得挠挠头:“爷,三娃子长大了,以后可以帮家里干活了!”三娃子也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年纪,身高还没有一米四,已经是家里的一个不小的劳动力了。
一家人说说笑笑,很快进了堂屋。
林清将装满凉水的木盆端了进来,让大家洗了手脸,才坐下吃饭。
林老汉将凉凉的布巾往脸上一抹,顿时一股凉意从脸上传来,快速抹了几下还给林清,赞叹道:“二狗子真是乖顺啊,细心体贴,女娃娃也比不上咱家的二狗子!”
话音一落,全家人都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林清小脸一板:“爷爷不要乱说,我可是男子汉!”内心却疯狂得OS:我本来就是女的好不好!!!
张氏将碗筷分给家里的老少爷们,笑着说道:“可不是吗?我们家里最讲究的就是二狗子,女娃都没有他爱干净,天天洗澡不说,还不让人喝生水,说喝多了容易生病,非要煮开了再喝。”
林二牛的媳妇李氏撇撇嘴:“这可是那些镇上的少爷小姐才有的待遇,咱家可没那条件。一垛柴火现在也能卖个一个铜板呢!”李氏少时家贫,最最见不得人浪费东西,在她看来,林清的所作所为就是极大的浪费。
张氏脸上的笑意微微一顿,也不接话,直接招呼李氏和大牛媳妇王氏,以及其他两个丫头往灶房走去。灶房里摆着一张小桌,专给家里的女子吃饭。
林清虽小,但是也是男子,可以留在堂屋桌上吃饭。
望着桌上一大盆白水煮青菜,一盆煮芋头,一碗咸菜,配着有些拉嗓子的窝窝头,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提起筷子,吃了起来。
林清望了一眼灶房的方向,知道比起他娘张氏她们,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可埋怨的了,毕竟作为家里的男丁还可以保证吃饱,而灶房间里摆的菜定是更不如眼前的。至少眼前的窝窝头里还掺着这一点白面,她们的可是纯粹的粗粮,吃起来更加毫无滋味。
可是想到自己以前的生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无法相提并论。
林清上辈子活在二十一世纪,九零年代生人,出生在魔都,父母都是知识分子。父亲在魔都本地的一所大学任教授职位,母亲是一家国企中的中层领导干部。不说大富大贵,但是说吃过什么物质艰辛的苦是从来没有过的。从小父母对她唯一严苛的要求就是思想品德,其他的就连很多父母十分看重的学习,她父母也从没有半分勉强过她。
林清一路顺风顺水的长大,可能遗传父母的基因加上言传身教,在学习上也十分出众,尤其是对于理科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悟性,而她父亲本就是大学物理系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所以大学学了数学系的她,研究生则是考到了父亲学校的物理系,顺利成为父亲的研究生之一。
很多熟识的人遇见林父都忍不住赞一句:“后继有人,女承父业!”
虽然后来林清毕业后选择了一个让大家都不解的生活方向,但是论物质的艰苦,她的的确确是从来没有受过的。
可谁知,一场车祸将她带到了这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朝代,她也不知道哪一个环节出错了,从自己出生那一刻起,她就记得前世种种,所以和这个时代这个家庭总觉得如此格格不入。
若她和林家其他小辈一样,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从未体会过二十一世纪的种种文明,她不会认为日子太难捱。因为从小所受的教育,从小所见所闻都不过这个小村庄方圆十里,所以不会有对比,没有落差,没有不适。
林清情愿自己出生时就磨灭了一切前世的记忆,也不想如今这般需要花这么长时间去接受眼前的一切,甚至接受这辈子自己是个男人的事实。
更让他(后文都用他来指代林清)感到绝望的是,就算他想要去做一些改变,也发现凭着现在的小身板,根本无法做到。比如这里的人都是用皂角洗身体,他可以对皂角进行改良,做出肥皂,但是他无法解释自己如何获取到这些知识,更何况村里连买皂角的人家都少,谁会去买肥皂呢?出了林家村,则需要步行整整三个时辰才能到同和镇。这对于现如今的林清来讲,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一直长到如今六岁,林清都没有机会出过林家村。
林家村一共有一百多户人家,是林氏族人共居的一个村落,基本上只要是林家村的人都是拐着几个弯的亲戚。村里只有十来户外来户定居,还是祖上因为灾荒逃过来的。林清家在林家村有十亩水田,三亩旱田,这十三亩田就是整个林家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了,养活着林家四房人。
林老汉和其妻刘氏共有三子两女,两个女儿早已出嫁,三个儿子分别是林大牛,林二牛和林清的爹林三牛。林大牛和妻子王氏育有两子两女,林大妮已经出嫁,林二妮今年十四岁。两个儿子分别是林大娃和林三娃,林大娃今年十五岁,林三娃十一岁,现今都已跟着父母下地干活。林二牛和妻子李氏唯有一子林二娃,林二娃脑子活络,加上是唯一的儿子,林二牛夫妇格外宝贝一些,送去隔壁李家村李氏娘家人那边学木工活。林三妮和林清则是林三牛家的,本来轮下来,林清小名应该叫林四娃,但是张氏生他的时候有些难产,再加上林清当时有些接受不了自己又成婴儿的事实,有些抑郁寡欢,小时候三天两头就要发烧生病,所以取了个“二狗子”的贱名,希望能好养活。
幸亏随着年纪渐长,林清自己也慢慢想开后,身体才逐渐好了起来。
也因如此,有时候林清打着对身体好的由头,让家里人注意一些卫生健康,家里人也会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随着他去。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闭塞、发展缓慢的村落,林清降生于此,至今已经六年,也没有掀起一点水花。宛如外来的一滴雨水落入了溪流中,虽然在周围荡起一层涟漪,但是很快就和周围的水流融为一体。然而,水流奔腾而过,推着林清漂向何方,此时任谁也不知道。
“今天是二婶做饭,娘还在整菜园子,你别乱跑了,马上就要吃饭了。”林三妮叮嘱了一声,自去厨房给李氏送菜。
林清冲着林三妮抿嘴一笑,提着书袋就去找张氏。
“娘,我回来了!”林清看到张氏正在地里施肥,只能站在稍远的地方冲张氏喊道。
这个时候施肥都是用的粪肥,一般都是人体排泄物加上一些草木灰发酵而成,味道非常的酸爽,稍微走近一点,就将人熏得昏昏作呕。
张氏收起粪桶,放到扁担上挑起来,听到林清的话,连忙赶他:“二狗你到这里来干什么?快走快走。”
林清也实在闻不惯这个味道,听话得离菜园子远了一些。
“今日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张氏挑着粪桶,始终和林清保持了一段距离,生怕自己身上的味道熏着林清。
林清去私塾已经两月有余,也知道荀夫子对林清看重,经常会留他一会儿开小灶,但从没像今天这般晚过——这太阳都落山了才回来,路上也黑,万一有个好歹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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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也就是现在的林二狗立马抹掉了地上的字,跑到林三妮身边, 帮着她抬水桶倒入缸中,才应了一声,背起一小捆柴往灶房走去。
灶房里张氏正在忙碌着今日一家的午食,见林清进来了, 立刻喊道:“二狗,快去放点柴火进去, 灶里的柴不够了。”
林清二话不说坐在灶口边,熟练地将柴火往灶膛里塞去,并用丢在一边的旧蒲扇微微扇了一下, 原本有些微弱下去的灶火很快又燃了起来。
七月的天正午正是最热的时候,又坐在烧着火的灶膛口,一边将柴火折断一边往灶膛里面塞的时候, 纷纷扬扬的木屑立刻黏在了出了汗的皮肤上, 林清才六七岁, 脸正是嫩的时候, 一抹脸就觉得刺刺得疼。
今天轮到张氏给全家人做饭, 七月农忙,家里除了林三妮和林二狗,其他人都下田去了,眼看着家里人都要回家了,张氏手快脚快得将最后一盆芋头装了出来,然后用木瓢滔了一瓢水往锅里一倒,随着“刺啦”一声,锅里的温度瞬间降了下来。
“好了,狗子,咱去堂屋吧,你爷奶他们也快回了。”张氏冲着林清招呼了一声后,就匆匆端着芋头往堂屋走。
林清“嗯”了一声,冲到水缸前滔水冲洗了一下脸,瞬间觉得凉爽了,这才跟着张氏往堂屋走。
张氏刚刚摆上碗筷,院子里就响起了人声。
“爹,照这个速度我们再干上二十来天,我们这次的夏种就能结束了。”沉稳的男声中带着一丝欣喜,来人正是林青的爹,林三牛。
林老汉将农具递给大儿子林大牛,点头微笑道:“是啊,这次可多亏了三娃,往年可没有这么快的速度。”
三娃子是林大牛的小儿子,闻言有些羞涩得挠挠头:“爷,三娃子长大了,以后可以帮家里干活了!”三娃子也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年纪,身高还没有一米四,已经是家里的一个不小的劳动力了。
一家人说说笑笑,很快进了堂屋。
林清将装满凉水的木盆端了进来,让大家洗了手脸,才坐下吃饭。
林老汉将凉凉的布巾往脸上一抹,顿时一股凉意从脸上传来,快速抹了几下还给林清,赞叹道:“二狗子真是乖顺啊,细心体贴,女娃娃也比不上咱家的二狗子!”
话音一落,全家人都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林清小脸一板:“爷爷不要乱说,我可是男子汉!”内心却疯狂得OS:我本来就是女的好不好!!!
张氏将碗筷分给家里的老少爷们,笑着说道:“可不是吗?我们家里最讲究的就是二狗子,女娃都没有他爱干净,天天洗澡不说,还不让人喝生水,说喝多了容易生病,非要煮开了再喝。”
林二牛的媳妇李氏撇撇嘴:“这可是那些镇上的少爷小姐才有的待遇,咱家可没那条件。一垛柴火现在也能卖个一个铜板呢!”李氏少时家贫,最最见不得人浪费东西,在她看来,林清的所作所为就是极大的浪费。
张氏脸上的笑意微微一顿,也不接话,直接招呼李氏和大牛媳妇王氏,以及其他两个丫头往灶房走去。灶房里摆着一张小桌,专给家里的女子吃饭。
林清虽小,但是也是男子,可以留在堂屋桌上吃饭。
望着桌上一大盆白水煮青菜,一盆煮芋头,一碗咸菜,配着有些拉嗓子的窝窝头,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提起筷子,吃了起来。
林清望了一眼灶房的方向,知道比起他娘张氏她们,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可埋怨的了,毕竟作为家里的男丁还可以保证吃饱,而灶房间里摆的菜定是更不如眼前的。至少眼前的窝窝头里还掺着这一点白面,她们的可是纯粹的粗粮,吃起来更加毫无滋味。
可是想到自己以前的生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无法相提并论。
林清上辈子活在二十一世纪,九零年代生人,出生在魔都,父母都是知识分子。父亲在魔都本地的一所大学任教授职位,母亲是一家国企中的中层领导干部。不说大富大贵,但是说吃过什么物质艰辛的苦是从来没有过的。从小父母对她唯一严苛的要求就是思想品德,其他的就连很多父母十分看重的学习,她父母也从没有半分勉强过她。
林清一路顺风顺水的长大,可能遗传父母的基因加上言传身教,在学习上也十分出众,尤其是对于理科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悟性,而她父亲本就是大学物理系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所以大学学了数学系的她,研究生则是考到了父亲学校的物理系,顺利成为父亲的研究生之一。
很多熟识的人遇见林父都忍不住赞一句:“后继有人,女承父业!”
虽然后来林清毕业后选择了一个让大家都不解的生活方向,但是论物质的艰苦,她的的确确是从来没有受过的。
可谁知,一场车祸将她带到了这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朝代,她也不知道哪一个环节出错了,从自己出生那一刻起,她就记得前世种种,所以和这个时代这个家庭总觉得如此格格不入。
若她和林家其他小辈一样,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从未体会过二十一世纪的种种文明,她不会认为日子太难捱。因为从小所受的教育,从小所见所闻都不过这个小村庄方圆十里,所以不会有对比,没有落差,没有不适。
林清情愿自己出生时就磨灭了一切前世的记忆,也不想如今这般需要花这么长时间去接受眼前的一切,甚至接受这辈子自己是个男人的事实。
更让他(后文都用他来指代林清)感到绝望的是,就算他想要去做一些改变,也发现凭着现在的小身板,根本无法做到。比如这里的人都是用皂角洗身体,他可以对皂角进行改良,做出肥皂,但是他无法解释自己如何获取到这些知识,更何况村里连买皂角的人家都少,谁会去买肥皂呢?出了林家村,则需要步行整整三个时辰才能到同和镇。这对于现如今的林清来讲,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一直长到如今六岁,林清都没有机会出过林家村。
林家村一共有一百多户人家,是林氏族人共居的一个村落,基本上只要是林家村的人都是拐着几个弯的亲戚。村里只有十来户外来户定居,还是祖上因为灾荒逃过来的。林清家在林家村有十亩水田,三亩旱田,这十三亩田就是整个林家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了,养活着林家四房人。
林老汉和其妻刘氏共有三子两女,两个女儿早已出嫁,三个儿子分别是林大牛,林二牛和林清的爹林三牛。林大牛和妻子王氏育有两子两女,林大妮已经出嫁,林二妮今年十四岁。两个儿子分别是林大娃和林三娃,林大娃今年十五岁,林三娃十一岁,现今都已跟着父母下地干活。林二牛和妻子李氏唯有一子林二娃,林二娃脑子活络,加上是唯一的儿子,林二牛夫妇格外宝贝一些,送去隔壁李家村李氏娘家人那边学木工活。林三妮和林清则是林三牛家的,本来轮下来,林清小名应该叫林四娃,但是张氏生他的时候有些难产,再加上林清当时有些接受不了自己又成婴儿的事实,有些抑郁寡欢,小时候三天两头就要发烧生病,所以取了个“二狗子”的贱名,希望能好养活。
幸亏随着年纪渐长,林清自己也慢慢想开后,身体才逐渐好了起来。
也因如此,有时候林清打着对身体好的由头,让家里人注意一些卫生健康,家里人也会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随着他去。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闭塞、发展缓慢的村落,林清降生于此,至今已经六年,也没有掀起一点水花。宛如外来的一滴雨水落入了溪流中,虽然在周围荡起一层涟漪,但是很快就和周围的水流融为一体。然而,水流奔腾而过,推着林清漂向何方,此时任谁也不知道。
“今天是二婶做饭,娘还在整菜园子,你别乱跑了,马上就要吃饭了。”林三妮叮嘱了一声,自去厨房给李氏送菜。
林清冲着林三妮抿嘴一笑,提着书袋就去找张氏。
“娘,我回来了!”林清看到张氏正在地里施肥,只能站在稍远的地方冲张氏喊道。
这个时候施肥都是用的粪肥,一般都是人体排泄物加上一些草木灰发酵而成,味道非常的酸爽,稍微走近一点,就将人熏得昏昏作呕。
张氏收起粪桶,放到扁担上挑起来,听到林清的话,连忙赶他:“二狗你到这里来干什么?快走快走。”
林清也实在闻不惯这个味道,听话得离菜园子远了一些。
“今日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张氏挑着粪桶,始终和林清保持了一段距离,生怕自己身上的味道熏着林清。
林清去私塾已经两月有余,也知道荀夫子对林清看重,经常会留他一会儿开小灶,但从没像今天这般晚过——这太阳都落山了才回来,路上也黑,万一有个好歹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