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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窥仙

作者:疯狂的石头怪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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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年关的长城一片天寒地冻,茫茫四野里,融雪汇成溪流,在沙丘间冲刷出一条条泥泞的河流,又很快蒙上了一层坚冰。

    战争的火焰渐渐燃近,暴雪也无法掩埋。

    遍布在西域大地的烽燧,损毁了大半,余下的也因为凛冬的到来,尽数撤往了临近的城关。

    长城就像瞎了眼的刺猬,面对黑暗中窥伺者绿油油的凶光,只能用力蜷缩紧身子,用尖刺抵挡着敌人的进攻。

    独木难成林,但现在的巡守者们就是独木,即将面临的,则是狂风骤雨般的进攻。

    蕾娜日以继日地改造着长城,有将其转变为钢铁长城的趋势,那一个个炮塔堡垒雄踞城头,黑洞洞的炮孔延伸出来,看上去,威武至极。

    问题是人力不足,资源也不够。

    没有大型起重机,没有细致化的工业车床零件建造。

    “傻大粗”是蕾娜所能做出的最佳选择,至于威力......除了那座她主动充能,从商城中兑换出来的组装式城防炮,其他的,也就比投石机好些。

    不过火炮这种东西科技含量其实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高,在历史上,很多临时粗制滥造的木质火炮,照样能用,而且威力不俗。

    凭借着这些,还有历经战火磨砺,越发有精锐气象的近万长城巡守者们。

    他们必须牢牢地钳制住北夷大军南下的脚步,为郭虔瑾带领的北庭军以及李药师带领的铁骑争取到足够的时间,酝酿反攻。

    ......

    北夷的铁骑洪流如同潮水一般,汹涌而至,他们脚下,泥泞飞溅,滚滚浪潮,就连大草原上恐怖的角牛群都要避其锋芒。

    天空中,一阵阵鹰唳哀转久绝。

    北夷人崇拜的苍鹰翼展张开,足有十余米长,爪似利剑,喙似长枪,这种猛禽,连成年牛羊甚至人类都能捕食,一口下去,连骏马都会被洞穿头颅。

    往常,唐人的斥候没少断送在它们的手中。

    有了它们,北夷铁骑可以充分发挥其机动能力,往往能避敌锋芒,专挑唐人防守薄弱的城镇下手,打上一场游击战,使得唐军疲于应对。

    若非长城关是他们进军中原的必经之路,北夷人绝不会放弃骑兵的机动能力,来与唐军打上一场他们最不擅长的攻城战,更不会连续以大兵力优势受挫。

    雄健的狼王统领着狼群,自骑兵洪流边沿流过,这一次,铁木真征召的狼群数量很少,因为狼群虽然野战强势,而且能惊吓敌方骑兵,但攻城能力还不如普通农兵。

    前两次的攻城战,北夷人连巷战这一步都没进行到,更别提野战了,狼群自然也没能发挥作用。

    这一次,经由长生天的神恩而蜕变的铁木真和苍狼王,召唤来的狼群数量虽少,但个个都是精锐,许多甚至都能匹敌武道宗师,拥有种种魔道异能,极为强悍。

    ......

    【开局一条鲲,进化全靠吞!】

    【哈哈哈哈,老婆误操作吞食我的鲲,竟进化成功,战力爆炸,一口吞掉鲸鲲。】

    【麻痹,这广告比贪挽懒月还过分,都快把我洗脑了。】

    茫茫雪原中,一条蜿蜒不知几百丈的恐怖巨兽在上面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蛇道”,密密麻麻的复足不断蠕动着,拨动积雪,推动自己那庞然身躯前行。

    两道身影并肩站在巨蜈的头顶,一前一后,他们眺望着远方渐渐出现昏黄色彩的土地,他们离开凛冬之海,已经有很长一段距离了。

    作为人仙级别的魔种,一路上,它威压全开,几乎没有不长眼的凶兽敢上来拦路,倒是有几只有类似于平头哥的性格,头很铁,冲上来就被蜈蚣给当甜点给吃了,捎带着两人也能捞两块肉吃。

    在李白兑换的丹药辅助下,迪妮莎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但仍旧有些提不起力气,那是过量催动血脉力量的后遗症,只能靠时间来缓解。

    她蹙起眉头,金色的大波浪卷发披在有些单薄的肩膀上:“这些天,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白尴尬地笑了笑:“我进行了一场很突兀的蜕变,修为更进了一步,原本是一件好事,可惜有些不合时宜......这几天多亏你了。”

    迪妮莎眨了眨好看的大眼睛,点了点头:“有什么报答吗?”

    李白开玩笑道:“以身相许?”

    迪妮莎点了点头:“好啊。”

    李白:“......”

    你这话,我没法接啊。

    惹不起,惹不起!

    告辞。

    他生硬地转移话题道:“把你的大剑给我看看。”

    迪妮莎解下她那满是斑驳印痕的大剑,剑首铭刻着三叉戟刻印已经褪色,雪白蜈蚣的毒液极为恐怖,根本不是这把剑所能抗衡的。

    李白问道:“你们组织的大剑虽然材质还算不错,但到底不算神器,这把剑已经快要报废了吧。”

    迪妮莎点了点头,神情中闪过了一丝惘然。

    这把剑陪伴着她渡过了半生岁月,原以为这把剑的最终归宿,是作为墓碑,插在她的坟茔前,却不曾想,自己居然能活这么久......

    久到她的战友,已经要先她一步,步入死亡了。

    李白张开手,一道炽烈的火焰迅速蔓延开来,最终,化作了一柄赤红色的水晶大剑。

    “我有一把好剑,感觉和你很配,这把剑的名字叫做猎龙者。”

    他有些怅然。

    其实,这把剑他还打算送给木兰来着,只是现在,欠人家的人情有些太重了,所以,就送给迪妮莎吧,反正,她与水晶猎龙者的渊源,好像还更深些。

    迪妮莎接过了大剑,一瞬间,一种血脉相连之感弥漫在心头,身体的虚弱转瞬间便消退了大半。

    她瞪大了眼睛,片刻后苦笑道:“真是谢谢你了。”

    就连一点,都不想欠我的吗?

    李白没注意到她情绪的变化,只是笑道:“不客气。”

    这次回来,他的修为的确有了突飞猛进,元婴泛起荧光,看上去迷迷蒙蒙,虚化的征兆更深了,这是他的元婴即将化神,跃升维度的征兆。

    而这,只是人格融合了五分之一的效果。

    他猜测,若是能完全融合,他的修为就足以直接自元婴攀升至化神,羽化登仙,成就真仙业位,从此寿万载,可享人间香火,绵延万古。

    青莲大佬的神魂强度可见一斑。

    其实从王者大陆的超智慧体,也足以窥探出任何超凡生命的性质,不过就是生命层次的跃升,武道魔道仙道,殊途同归罢了。

    仙神那种种不可思议的异能,其实与人类使用科技,建造的飞机,大炮,起重机之流,也并无本质的差别,都是窥见宇宙真理,并将其运用罢了。

    只是窥见这种真理,未必就能理解,更别谈运用了。

    牛顿被砸苹果之前,有无数人被苹果砸过头;壶盖被蒸汽顶开了,无数人目睹过这一场景,唯独有一个人脑袋瓦特了,想到运用蒸汽的力量,从而发明了蒸汽机。

    而这,还只是很浅层次的规则利用。

    到了仙神的层次,他们看到了规则,并且开始运用这种规则,摒弃了外物的束缚,凭借自身来驾驭这种规则,其实这仍旧很浅薄。

    比如说火神迦具土。

    驾驭一国火焰权柄,但若到了其他地方,甚至到了真空,到了宇宙,他的权柄将毫无意义。

    世界太大了,需要明悟的规则也太多太多了。

    神灵看世人是为蝼蚁。

    在更高维度的地方,那些更强大的存在,来看神灵,又未尝不只是稍健壮些的蝼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