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绝好炉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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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他的下毒的本事已经通玄,只要他想杀你,那你的名字就等于上了阎王簿,根本没有半点生还的机会。而且中了他的毒,靠内力是驱不出来的,而且功力越高的人,死的就越快。
唯一的办法,就是达到金刚不坏之身。不过即使如此,碰到李鹤真,还是得保持万分警惕,因为他不仅精通下毒,另外还有四种绝技,摄魂,下盅,驭兽,玄针,合称五绝。
而他口中所说的医仙古神农,就是方天的授业恩师。
方天知道他没有吹牛皮,因为师傅曾经向他提起过,在自己年轻时,确实中过李鹤真的毒。
那种毒名为夺命珠兰,产自古国天竺,中毒之后,会使人的元气一点点流失,而且无药可解,直到气竭身亡为止。
当然,古神农身为医仙,也不是凡俗之辈,最后还是靠着博古通今的医术,把毒素给化解了,不过却足足用了三年的时间,可见李鹤真下毒功夫之可怕。
因为曾经败在过李鹤真的手中,所以在方天年幼时,古神农在谈论起各大门派的渊源和武学高手时,就着重提及了五绝毒王李鹤真,千言万语叮咛方天,以后万一碰到李鹤真,赶紧撒腿逃命,能跑多远跑多远,千万不可与他纠缠。
没想方天运气这么悲催,刚刚达到气脉四重天的境界,还没等出去耍威风呢,就碰到了这个大魔头。
“五绝老前辈,晚辈只是一个无名小子,又没得罪过您老人家,你干嘛要害我啊?”碰到这种索命阎罗,方天知道自己逃是逃不掉的,索性放弃了反抗,可怜巴巴地说道。
“哈哈,谁说我要害你?”李鹤真看着他大笑道。
“不是害我?”
方天看了看自己已经变得乌黑的胳膊,哭丧着脸道:“不是害我,难道还是为我好不成?”
心中暗骂,你这个老不死的混蛋王八蛋,刚才本少爷还请你吃烤野鸡呢,你就这么回报我的?
早知如此,刚才就该在野鸡肉上撒泡尿,熏死你个臭不脸的。
“哈哈,你说对了,老头子就是为你好。”李鹤真在他脸上打量几眼,笑得像只狡猾的老狐狸:“气脉四重天,还是童阳之身,简直就是一个千年不遇的绝好炉鼎啊,碰到我李鹤真,也是你小子的福分。”
炉鼎?
听到这里,方天不禁打了个寒颤,仿佛看到了生命的终结。
身为炼丹界的行家,他自然知道,李鹤真所谓的炉鼎,不是想把他扔进炉子里给烤了。
而是,要拿他阴阳双修。
炉鼎是丹道修行术语,说白了就是找些资质好的童男童女,用来修行邪恶的采阴补阳之术。不过修行这种邪术的,大多都是些男修,而找的炉鼎,自然都是些年轻貌美的小姑娘。
而拿童子来修行的,有是有,但非常少。
据说五十年前百花门的花蕊夫人,就是采阳补阴的玄门高手。不过由于她行事太过乖张阴毒,后来被几个正道门派给合力剿灭了。
没想到,这种传说中的邪法,竟然落到了自己身上,方天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对!
李鹤真又不是女人,即使他想练双修术,也该找些童女才对啊。
难道他还有男女通杀的嗜好?
天啊,我不要……
“李鹤真,你个不为老不尊,没皮没骚的老混蛋,你要敢碰本少爷一根手指头,我,我咬也咬死你……警告你,马上放了我,不然等我师傅来了,一定把你打得连你妈都认不出来……好吧,事到如今我不得不说了,其实我已经结过婚了,还娶了八个老婆,我早就不是童男了,你抓了我也没用啊,呜呜……”
“小娃子话太多,吵得人心烦。”李鹤真突然掰开方天的嘴,将一颗药丸塞了进去,接着在他胸前狠狠一拍。
“咳咳……”
方天马上剧烈地咳嗽起来,捂着胸口道:“老不死的,你给我吃的是……”
哪知他张着嘴,口腔里吐出来的声音,却变成了一阵沙哑的“啊啊”声。
方天马上大惊失色,拼命掐了掐了自己的喉咙。
“别掐了,毒不死人的,只是会让你暂时变成哑巴,半个时辰之后,毒性自会解除。”看着他有话说不出的憋闷模样,李鹤真十分得意地大笑起来。
一听说毒不死人,方天顿时放松下来。
上了大路之后,李鹤真便松开了他的胳膊,径直朝一块大青石走去。
此时在大青石旁边,一头老黄牛正站在那里悠闲地啃着草皮,而后面,则托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板车。
方天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此时早已经放弃了逃跑的念头。
因为他知道,靠自己的医术,根本解不了李鹤真的毒。
而且看这老头子的模样,似乎也并不想要他的命。
不然以李鹤真的下毒功力,早把他毒死几百次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老不死的,我倒要看看你要把本少爷带到哪里去……”方天本就生性豁达,天塌下来都能当被子盖的主,既然跑不了,那就听天由命好了。
不过,如果李鹤真真要拿他当修行的炉鼎,那方天绝对会咬舌自尽……士可杀不可辱啊。
“上车。”李鹤真从树上解下缰绳,回头对方天道。
方天无奈地跳上车,李鹤真翻身坐在车辕上,那头老黄牛也不用驱赶,自顾地埋头朝前面走去。
方天见行驶的路线,正好是林阳市的方向,心里不禁有些狐疑,暗想,难道这个大魔头,也住在林阳市?
这个破地方,还真是藏龙卧虎啊。
那头老黄牛不知活了多大岁数,瘦得皮包骨头,走一段路,就要停下来歇歇,李鹤真也不催它,怡然自得地坐在车辕上闭目养神,足足用了四个钟头,一牛二人,才缓缓地进入了林阳市的范围。
又行驶了半个小时,一片密集的竹林突出现在方天眼前。
老黄牛顺着林间的小路,不急不慢地向前走着。
耳边不断响起阵阵波涛声,四周繁花似锦,风景倒是令人赏心悦目。
方天转头四顾,发现四周没有一户人家,显得特别荒凉僻静,心想,难道这个地方,就是老魔头的巢穴。
凭方位判断,这里应该离林阳大学不远。
“驭……”李鹤真一拉缰绳,牛车突然停住不走了。
“到了吗?”方天心中马上大为紧张起来。因为他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刻到了,接下来是生是死,还是被李鹤真用令人不齿的方式吸成人干,马上就会水落石出。
哪知方天抬头一看,目光突然痴了下去。
只见在他的视线尽头,出现了一片宽阔的油菜花地。
此时正值油菜花的成熟季节,在阳光的映射下,宛如一块黄悠悠的大毛毯。
清风自竹林中吹来,油菜花随风起伏,花香中夹杂着泥土的气息,令人的心情豁然开朗。
“没想到这老毒物,还挺会挑地方的……”方天看到,在油菜地的左后方,还矗立着一座精致典雅的二层竹屋。
这房子从上到下,全部由竹子搭建而成,房檐下还挂着两窜风铃,在清风的吹动下,风铃不断摇摆,发出阵阵清脆悦耳的声音。而在竹楼对面的空地上,两个大煞风景的晒衣架,则静静地摆在那里。
一看到这个晒衣架,方天心里不禁有些奇怪起来。
因为衣架上晒的衣服,明显是给女人穿,花花绿绿,不是裙子就是迷你短裤,而且都十分时尚新潮。
眼尖的方天,甚至还看到了一条正在迎风摇摆的黑色蕾丝小内内……
额,方天心中大汗,难道这屋间里住的,是老毒的老婆?
老毒物把我带到这里,不会想是给他的老婆享用吧?
天啊,我不要……
“丫头,快出来,你看爹给你带什么好东西了,哈哈。”李鹤真一把抓住方天的手,扯着他便朝竹楼走去。
是他女儿?
方天马上松了口气,暗暗祈祷,千万不要长得太丑,不然本少爷坚决不丛。
“吱呀——”竹楼的木门被轻轻推开。
片刻之后,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体态妖娆、清丽绝俗的女孩子,俏生生地出现在了方天的面前。
是她?
看到这个姑娘,方天的眼珠子顿时瞪得比牛眼还大。
如果不是事实摆在面前,打死他都不会想到,五绝毒王李鹤真的女儿,竟然会是这个“面瘫脸”。
“噫!方天,怎么会是你?”女孩子看到方后之后,也马上楞在了那里。
……
林阳市,百盛集团总部。
在林阳市这个寸土寸金的国际都市,这栋位于市中心高达三十五层的大楼,其商业价值,几乎就是个天文数字。
而此时,在最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内,陈雪漫正在光可鉴人的巨大落地窗外,心事重重地看着外面的风景。
“啪嗒!”
房门被推开,一名戴着金丝眼镜,身穿OL套裙的女人,踩着高根鞋,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
她叫赵艳冰,今年二十三岁,一张精致白皙的瓜子小脸上,写满了精明和干练。
据说他的下毒的本事已经通玄,只要他想杀你,那你的名字就等于上了阎王簿,根本没有半点生还的机会。而且中了他的毒,靠内力是驱不出来的,而且功力越高的人,死的就越快。
唯一的办法,就是达到金刚不坏之身。不过即使如此,碰到李鹤真,还是得保持万分警惕,因为他不仅精通下毒,另外还有四种绝技,摄魂,下盅,驭兽,玄针,合称五绝。
而他口中所说的医仙古神农,就是方天的授业恩师。
方天知道他没有吹牛皮,因为师傅曾经向他提起过,在自己年轻时,确实中过李鹤真的毒。
那种毒名为夺命珠兰,产自古国天竺,中毒之后,会使人的元气一点点流失,而且无药可解,直到气竭身亡为止。
当然,古神农身为医仙,也不是凡俗之辈,最后还是靠着博古通今的医术,把毒素给化解了,不过却足足用了三年的时间,可见李鹤真下毒功夫之可怕。
因为曾经败在过李鹤真的手中,所以在方天年幼时,古神农在谈论起各大门派的渊源和武学高手时,就着重提及了五绝毒王李鹤真,千言万语叮咛方天,以后万一碰到李鹤真,赶紧撒腿逃命,能跑多远跑多远,千万不可与他纠缠。
没想方天运气这么悲催,刚刚达到气脉四重天的境界,还没等出去耍威风呢,就碰到了这个大魔头。
“五绝老前辈,晚辈只是一个无名小子,又没得罪过您老人家,你干嘛要害我啊?”碰到这种索命阎罗,方天知道自己逃是逃不掉的,索性放弃了反抗,可怜巴巴地说道。
“哈哈,谁说我要害你?”李鹤真看着他大笑道。
“不是害我?”
方天看了看自己已经变得乌黑的胳膊,哭丧着脸道:“不是害我,难道还是为我好不成?”
心中暗骂,你这个老不死的混蛋王八蛋,刚才本少爷还请你吃烤野鸡呢,你就这么回报我的?
早知如此,刚才就该在野鸡肉上撒泡尿,熏死你个臭不脸的。
“哈哈,你说对了,老头子就是为你好。”李鹤真在他脸上打量几眼,笑得像只狡猾的老狐狸:“气脉四重天,还是童阳之身,简直就是一个千年不遇的绝好炉鼎啊,碰到我李鹤真,也是你小子的福分。”
炉鼎?
听到这里,方天不禁打了个寒颤,仿佛看到了生命的终结。
身为炼丹界的行家,他自然知道,李鹤真所谓的炉鼎,不是想把他扔进炉子里给烤了。
而是,要拿他阴阳双修。
炉鼎是丹道修行术语,说白了就是找些资质好的童男童女,用来修行邪恶的采阴补阳之术。不过修行这种邪术的,大多都是些男修,而找的炉鼎,自然都是些年轻貌美的小姑娘。
而拿童子来修行的,有是有,但非常少。
据说五十年前百花门的花蕊夫人,就是采阳补阴的玄门高手。不过由于她行事太过乖张阴毒,后来被几个正道门派给合力剿灭了。
没想到,这种传说中的邪法,竟然落到了自己身上,方天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对!
李鹤真又不是女人,即使他想练双修术,也该找些童女才对啊。
难道他还有男女通杀的嗜好?
天啊,我不要……
“李鹤真,你个不为老不尊,没皮没骚的老混蛋,你要敢碰本少爷一根手指头,我,我咬也咬死你……警告你,马上放了我,不然等我师傅来了,一定把你打得连你妈都认不出来……好吧,事到如今我不得不说了,其实我已经结过婚了,还娶了八个老婆,我早就不是童男了,你抓了我也没用啊,呜呜……”
“小娃子话太多,吵得人心烦。”李鹤真突然掰开方天的嘴,将一颗药丸塞了进去,接着在他胸前狠狠一拍。
“咳咳……”
方天马上剧烈地咳嗽起来,捂着胸口道:“老不死的,你给我吃的是……”
哪知他张着嘴,口腔里吐出来的声音,却变成了一阵沙哑的“啊啊”声。
方天马上大惊失色,拼命掐了掐了自己的喉咙。
“别掐了,毒不死人的,只是会让你暂时变成哑巴,半个时辰之后,毒性自会解除。”看着他有话说不出的憋闷模样,李鹤真十分得意地大笑起来。
一听说毒不死人,方天顿时放松下来。
上了大路之后,李鹤真便松开了他的胳膊,径直朝一块大青石走去。
此时在大青石旁边,一头老黄牛正站在那里悠闲地啃着草皮,而后面,则托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板车。
方天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此时早已经放弃了逃跑的念头。
因为他知道,靠自己的医术,根本解不了李鹤真的毒。
而且看这老头子的模样,似乎也并不想要他的命。
不然以李鹤真的下毒功力,早把他毒死几百次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老不死的,我倒要看看你要把本少爷带到哪里去……”方天本就生性豁达,天塌下来都能当被子盖的主,既然跑不了,那就听天由命好了。
不过,如果李鹤真真要拿他当修行的炉鼎,那方天绝对会咬舌自尽……士可杀不可辱啊。
“上车。”李鹤真从树上解下缰绳,回头对方天道。
方天无奈地跳上车,李鹤真翻身坐在车辕上,那头老黄牛也不用驱赶,自顾地埋头朝前面走去。
方天见行驶的路线,正好是林阳市的方向,心里不禁有些狐疑,暗想,难道这个大魔头,也住在林阳市?
这个破地方,还真是藏龙卧虎啊。
那头老黄牛不知活了多大岁数,瘦得皮包骨头,走一段路,就要停下来歇歇,李鹤真也不催它,怡然自得地坐在车辕上闭目养神,足足用了四个钟头,一牛二人,才缓缓地进入了林阳市的范围。
又行驶了半个小时,一片密集的竹林突出现在方天眼前。
老黄牛顺着林间的小路,不急不慢地向前走着。
耳边不断响起阵阵波涛声,四周繁花似锦,风景倒是令人赏心悦目。
方天转头四顾,发现四周没有一户人家,显得特别荒凉僻静,心想,难道这个地方,就是老魔头的巢穴。
凭方位判断,这里应该离林阳大学不远。
“驭……”李鹤真一拉缰绳,牛车突然停住不走了。
“到了吗?”方天心中马上大为紧张起来。因为他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刻到了,接下来是生是死,还是被李鹤真用令人不齿的方式吸成人干,马上就会水落石出。
哪知方天抬头一看,目光突然痴了下去。
只见在他的视线尽头,出现了一片宽阔的油菜花地。
此时正值油菜花的成熟季节,在阳光的映射下,宛如一块黄悠悠的大毛毯。
清风自竹林中吹来,油菜花随风起伏,花香中夹杂着泥土的气息,令人的心情豁然开朗。
“没想到这老毒物,还挺会挑地方的……”方天看到,在油菜地的左后方,还矗立着一座精致典雅的二层竹屋。
这房子从上到下,全部由竹子搭建而成,房檐下还挂着两窜风铃,在清风的吹动下,风铃不断摇摆,发出阵阵清脆悦耳的声音。而在竹楼对面的空地上,两个大煞风景的晒衣架,则静静地摆在那里。
一看到这个晒衣架,方天心里不禁有些奇怪起来。
因为衣架上晒的衣服,明显是给女人穿,花花绿绿,不是裙子就是迷你短裤,而且都十分时尚新潮。
眼尖的方天,甚至还看到了一条正在迎风摇摆的黑色蕾丝小内内……
额,方天心中大汗,难道这屋间里住的,是老毒的老婆?
老毒物把我带到这里,不会想是给他的老婆享用吧?
天啊,我不要……
“丫头,快出来,你看爹给你带什么好东西了,哈哈。”李鹤真一把抓住方天的手,扯着他便朝竹楼走去。
是他女儿?
方天马上松了口气,暗暗祈祷,千万不要长得太丑,不然本少爷坚决不丛。
“吱呀——”竹楼的木门被轻轻推开。
片刻之后,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体态妖娆、清丽绝俗的女孩子,俏生生地出现在了方天的面前。
是她?
看到这个姑娘,方天的眼珠子顿时瞪得比牛眼还大。
如果不是事实摆在面前,打死他都不会想到,五绝毒王李鹤真的女儿,竟然会是这个“面瘫脸”。
“噫!方天,怎么会是你?”女孩子看到方后之后,也马上楞在了那里。
……
林阳市,百盛集团总部。
在林阳市这个寸土寸金的国际都市,这栋位于市中心高达三十五层的大楼,其商业价值,几乎就是个天文数字。
而此时,在最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内,陈雪漫正在光可鉴人的巨大落地窗外,心事重重地看着外面的风景。
“啪嗒!”
房门被推开,一名戴着金丝眼镜,身穿OL套裙的女人,踩着高根鞋,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
她叫赵艳冰,今年二十三岁,一张精致白皙的瓜子小脸上,写满了精明和干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