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悬赏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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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巴里特的思绪再一次沉浸在了回忆中时,一个又高又胖,胖到几乎看不到脖子的冒险者走到了他的身边。
这个冒险者穿着墨绿色的羊毛上衣,外罩同样颜色的无袖双层厚皮甲,腰间每侧都挂着一柄单手战斧,肩上还披着一件绣有冷杉图案的浅灰色宽大斗篷。
那斗篷大到足以将这位冒险者整个都包裹进去,再加上他那圆滚滚的外形,这使得他的样子显得有些滑稽。
胖胖的冒险者望了悬赏栏一眼,又看了看蛮子:“凯撒,哈?看来你还在缅怀着你的这个老‘朋友’。”
说话的冒险者名绰号“大鸟罗勃”,虽然他真正的名字并不叫罗勃,而是叫狄克,但是由于他的那家伙真的很大,不开玩笑,真的很大!所以冒险者们就将某部很知名的、就是那种带颜色的中主人公的名字,套在了他的头上。
而狄克作为一个男性,显然对这种绰号很是满意,之后便再也没提过他原本的真正名字。
那部中有首脍炙人口的歌谣,经常在各个城市的酒馆中被传唱,每次都会让酒馆的氛围热烈起来。那首歌谣大概是这样的:
“罗勃的脑袋有些傻,但是个头却很大,女人们见他都窃笑,因为他不止个头大;嘿哟,嘿哟,女人们说他像匹马,因为他不止个头大;女人们都疯狂的爱着他,因为他不止个头大……”
巴里特扭头和他身侧的说话者对视了一眼,又把目光挪回了悬赏栏上:“缅怀?不。”他说道,“一只嗜血的怪兽,我想没有人会去缅怀它。”
“的确。”某个部位很杰出的说话者点了点头,“咱们被它干掉的同行有多少来的?我记得迷雾堡统计出的数字已经超过了500,不过你知道的,那些没有被算进去的倒霉鬼只会更多。”
迷雾堡每年都会统计冒险者们死亡的数量、死亡的原因等数据,但因为迷雾森林的特殊性,以及猪湾内冒险者们杂乱的流动性,所以这些被统计的数字往往并不准确。每年都有很多不知名的冒险者悄无声息的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到过何处,也没有人在意他们是否还能回来。
“大鸟罗勃”提了提被两柄单手战斧坠下去的腰带,继续说道,“当时看到这家伙的脑袋被挂在了迷雾堡的大门上,着实让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松口气?不,在迷雾森林里永远都不能‘松气’。”巴里特摇头,“否则你就没有机会再将它们吸回去了。”
“拜托,这些话还是留着去教育那些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去干地精的新人吧。”罗勃有些不满,“他们会很崇拜的看着你,把你的话奉为真理,然后等待着你将他们一个一个的填进去。”
罗勃和巴里特的关系不错。很早以前,他们曾一起在一个名叫“黑母狗”的冒险者队伍中,呆过不短的一段时间,后来队伍里的头儿挂掉了,队伍散了。罗勃又进了一个名为“懒女人凯薇”的冒险者队伍,而巴里特则是自己当起了头儿,成为了迷雾森林的“喂食者”。
说到这,罗勃语气又一转,有些后怕的说道:“不过确实,在迷雾森林里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有一队穿戴整齐的骑士巡逻经过巴里特二人身边,几乎每位骑士在路过罗勃的时候,都上去拍了拍他裹在披风下的肥屁股。
“嘿!再拍可要交钱了!”罗勃喊道,“一枚‘狮鹫’一次,谢谢惠顾!哦,伯顿队长,如果是你的话,我可以给你打个八折!”
“只有荆棘帐篷里的那些女人们的屁股才值这个价,而你,即便是想卖,也不会有人买的。”那位络腮胡子的骑士队长停下来,对罗勃嘲弄着。
人人都喜欢和罗勃开玩笑,他就像是马戏团里举止滑稽的小丑,不仅身形像,性格也是如此,惹得每个人都想上去逗弄一番,而罗勃本人对此也并不反感。
只有一位骑士路过巴里特时,拍了拍蛮子的肩膀。巴里特认出那是大骑士雷恩,加兰诺市米勒家族的次子,他弟弟也是金苜蓿骑士团的骑士,在一次去迷雾森林清剿的任务中,被四臂魔猿凯撒隔着狮鹫头盔将脑袋砸成了草莓派。
巴里特和雷恩骑士彼此点头示意,擦肩而过。待这队骑士走远,他又扭头看向罗勃,“上次你受伤后,我以为你不打算干这行了。”
“当时确实不太想干了,因为那次受伤真的差点要了我的命。”人缘颇好的胖冒险者心有余悸,“你知道的,当时我的胸口被开了个对穿的洞。”他用手比划着,“喏,就在我左面**的旁边。伤口虽然不大,只有指头粗细,但是却伤到了我脆弱的心脏。”
他呼了一口气,又将手伸进皮甲内摸了摸之前伤口的位置,“你能想象得到么?那只变异的刚刺豪猪居然能把背上的刺射出去,而且速度居然比弩箭还要快,皮甲都挡不住!不过我以前的那套皮甲也确实该换了,厚一点的毛毡衣都比它顶事。”
我能想象得到,哪怕是一只弱小的跳鼠,我也会全力以赴。“所以说,在迷雾森林里,永远都不能松口气。”巴里特重复着。
“那只豪猪比条狗大一些,吱吱的尖叫着,像个老鼠。当时‘水獭瓦格’还在那家伙的正面逗它,特里有些不耐烦,让我们抓紧赶路,所以我打算从侧面给它来一下狠的,我还没尝过豪猪肉是什么味道的呢。可是没等我干掉它,它却提前把我撂倒了。除了被以前邻居家的女孩甩了那次以外,我的心还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呢。”
“那她一定不知道你的某种长处。”巴里特调笑着。他难得开个玩笑,只因对方是大鸟罗勃。
“很遗憾,她知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还经常一起去河边洗澡。我还知道她左边的屁股上有一块褐色的胎记,样子像是一只山雀。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看见山雀这种鸟时,那半边屁股便总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顺着这样的话语,某个酒红色女孩的胴体似乎又出现在了巴里特的眼前,他在心里叹了口气,“现在那伤口怎么样了?”他随口问道。
“已经痊愈了,但是留下了一个不算太大的疤,有猪的**那么大。”罗勃撇了下嘴,“但至少保住了命不是。”
“那么说你有三个**了?”巴里特笑道。
“可以这么说。”罗勃不以为意,“不过其中一个是瘪的。即便不是瘪的,它们也不会有其他用处。”胖胖的冒险者将手伸向后背,隔着皮甲费力的挠了挠,似乎感觉这样不太解痒,又将手伸进皮甲内部,用力的挠了几下。
“当初你和那个矮人一起离开的时候,我就知道终有一天你还会回来。”罗勃对巴里特说道,“但没想到这么快,似乎外面的冒险生活也很不顺利么。”
巴里特并没有接话,“你呢?”他对罗勃问道,“难道上次的伤势并没有吓到你么?”
“本来不想再干这行了,但是回老家耕了两天地后,感觉当个农夫实在没什么意思。再加上因为玩牌欠了些钱,你知道的,我的手气总是不太好,索性就回来了......”
正在这时,一阵悠扬的号角声响起,巴里特知道那是预示着迷雾堡南城墙下的‘脚趾缝’已经打开,冒险者们彼此说笑着、杂乱的向城门涌去。
“嘿!门开了,我得去找特里他们了。”罗勃说道,“改天一起聚聚。”
巴里特点了点头,在心里默默的加了一句,如果我们都能活着回来的话。
不远处,巴里特看到老威尔在向他招手,便向下流一行人走去,准备动身前往迷雾森林......
正当巴里特的思绪再一次沉浸在了回忆中时,一个又高又胖,胖到几乎看不到脖子的冒险者走到了他的身边。
这个冒险者穿着墨绿色的羊毛上衣,外罩同样颜色的无袖双层厚皮甲,腰间每侧都挂着一柄单手战斧,肩上还披着一件绣有冷杉图案的浅灰色宽大斗篷。
那斗篷大到足以将这位冒险者整个都包裹进去,再加上他那圆滚滚的外形,这使得他的样子显得有些滑稽。
胖胖的冒险者望了悬赏栏一眼,又看了看蛮子:“凯撒,哈?看来你还在缅怀着你的这个老‘朋友’。”
说话的冒险者名绰号“大鸟罗勃”,虽然他真正的名字并不叫罗勃,而是叫狄克,但是由于他的那家伙真的很大,不开玩笑,真的很大!所以冒险者们就将某部很知名的、就是那种带颜色的中主人公的名字,套在了他的头上。
而狄克作为一个男性,显然对这种绰号很是满意,之后便再也没提过他原本的真正名字。
那部中有首脍炙人口的歌谣,经常在各个城市的酒馆中被传唱,每次都会让酒馆的氛围热烈起来。那首歌谣大概是这样的:
“罗勃的脑袋有些傻,但是个头却很大,女人们见他都窃笑,因为他不止个头大;嘿哟,嘿哟,女人们说他像匹马,因为他不止个头大;女人们都疯狂的爱着他,因为他不止个头大……”
巴里特扭头和他身侧的说话者对视了一眼,又把目光挪回了悬赏栏上:“缅怀?不。”他说道,“一只嗜血的怪兽,我想没有人会去缅怀它。”
“的确。”某个部位很杰出的说话者点了点头,“咱们被它干掉的同行有多少来的?我记得迷雾堡统计出的数字已经超过了500,不过你知道的,那些没有被算进去的倒霉鬼只会更多。”
迷雾堡每年都会统计冒险者们死亡的数量、死亡的原因等数据,但因为迷雾森林的特殊性,以及猪湾内冒险者们杂乱的流动性,所以这些被统计的数字往往并不准确。每年都有很多不知名的冒险者悄无声息的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到过何处,也没有人在意他们是否还能回来。
“大鸟罗勃”提了提被两柄单手战斧坠下去的腰带,继续说道,“当时看到这家伙的脑袋被挂在了迷雾堡的大门上,着实让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松口气?不,在迷雾森林里永远都不能‘松气’。”巴里特摇头,“否则你就没有机会再将它们吸回去了。”
“拜托,这些话还是留着去教育那些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去干地精的新人吧。”罗勃有些不满,“他们会很崇拜的看着你,把你的话奉为真理,然后等待着你将他们一个一个的填进去。”
罗勃和巴里特的关系不错。很早以前,他们曾一起在一个名叫“黑母狗”的冒险者队伍中,呆过不短的一段时间,后来队伍里的头儿挂掉了,队伍散了。罗勃又进了一个名为“懒女人凯薇”的冒险者队伍,而巴里特则是自己当起了头儿,成为了迷雾森林的“喂食者”。
说到这,罗勃语气又一转,有些后怕的说道:“不过确实,在迷雾森林里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有一队穿戴整齐的骑士巡逻经过巴里特二人身边,几乎每位骑士在路过罗勃的时候,都上去拍了拍他裹在披风下的肥屁股。
“嘿!再拍可要交钱了!”罗勃喊道,“一枚‘狮鹫’一次,谢谢惠顾!哦,伯顿队长,如果是你的话,我可以给你打个八折!”
“只有荆棘帐篷里的那些女人们的屁股才值这个价,而你,即便是想卖,也不会有人买的。”那位络腮胡子的骑士队长停下来,对罗勃嘲弄着。
人人都喜欢和罗勃开玩笑,他就像是马戏团里举止滑稽的小丑,不仅身形像,性格也是如此,惹得每个人都想上去逗弄一番,而罗勃本人对此也并不反感。
只有一位骑士路过巴里特时,拍了拍蛮子的肩膀。巴里特认出那是大骑士雷恩,加兰诺市米勒家族的次子,他弟弟也是金苜蓿骑士团的骑士,在一次去迷雾森林清剿的任务中,被四臂魔猿凯撒隔着狮鹫头盔将脑袋砸成了草莓派。
巴里特和雷恩骑士彼此点头示意,擦肩而过。待这队骑士走远,他又扭头看向罗勃,“上次你受伤后,我以为你不打算干这行了。”
“当时确实不太想干了,因为那次受伤真的差点要了我的命。”人缘颇好的胖冒险者心有余悸,“你知道的,当时我的胸口被开了个对穿的洞。”他用手比划着,“喏,就在我左面**的旁边。伤口虽然不大,只有指头粗细,但是却伤到了我脆弱的心脏。”
他呼了一口气,又将手伸进皮甲内摸了摸之前伤口的位置,“你能想象得到么?那只变异的刚刺豪猪居然能把背上的刺射出去,而且速度居然比弩箭还要快,皮甲都挡不住!不过我以前的那套皮甲也确实该换了,厚一点的毛毡衣都比它顶事。”
我能想象得到,哪怕是一只弱小的跳鼠,我也会全力以赴。“所以说,在迷雾森林里,永远都不能松口气。”巴里特重复着。
“那只豪猪比条狗大一些,吱吱的尖叫着,像个老鼠。当时‘水獭瓦格’还在那家伙的正面逗它,特里有些不耐烦,让我们抓紧赶路,所以我打算从侧面给它来一下狠的,我还没尝过豪猪肉是什么味道的呢。可是没等我干掉它,它却提前把我撂倒了。除了被以前邻居家的女孩甩了那次以外,我的心还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呢。”
“那她一定不知道你的某种长处。”巴里特调笑着。他难得开个玩笑,只因对方是大鸟罗勃。
“很遗憾,她知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还经常一起去河边洗澡。我还知道她左边的屁股上有一块褐色的胎记,样子像是一只山雀。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看见山雀这种鸟时,那半边屁股便总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顺着这样的话语,某个酒红色女孩的胴体似乎又出现在了巴里特的眼前,他在心里叹了口气,“现在那伤口怎么样了?”他随口问道。
“已经痊愈了,但是留下了一个不算太大的疤,有猪的**那么大。”罗勃撇了下嘴,“但至少保住了命不是。”
“那么说你有三个**了?”巴里特笑道。
“可以这么说。”罗勃不以为意,“不过其中一个是瘪的。即便不是瘪的,它们也不会有其他用处。”胖胖的冒险者将手伸向后背,隔着皮甲费力的挠了挠,似乎感觉这样不太解痒,又将手伸进皮甲内部,用力的挠了几下。
“当初你和那个矮人一起离开的时候,我就知道终有一天你还会回来。”罗勃对巴里特说道,“但没想到这么快,似乎外面的冒险生活也很不顺利么。”
巴里特并没有接话,“你呢?”他对罗勃问道,“难道上次的伤势并没有吓到你么?”
“本来不想再干这行了,但是回老家耕了两天地后,感觉当个农夫实在没什么意思。再加上因为玩牌欠了些钱,你知道的,我的手气总是不太好,索性就回来了......”
正在这时,一阵悠扬的号角声响起,巴里特知道那是预示着迷雾堡南城墙下的‘脚趾缝’已经打开,冒险者们彼此说笑着、杂乱的向城门涌去。
“嘿!门开了,我得去找特里他们了。”罗勃说道,“改天一起聚聚。”
巴里特点了点头,在心里默默的加了一句,如果我们都能活着回来的话。
不远处,巴里特看到老威尔在向他招手,便向下流一行人走去,准备动身前往迷雾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