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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2章 齐大叔,到时我带你去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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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42章  齐大叔,到时我带你去玩玩

    “头儿,金大成终于撂了。”杨灿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走路都带风。

    向晚歌单手插手:“走,看看去。”

    审讯室里,金大成蔫头耷脑的坐在他的专用椅子上。

    那椅子是焊在地上的,手铐一锁,他就无法动弹。

    这人据说最近在看守所的日子不好过,看守所新关了一个黑社会老大进去,那家伙,前呼后拥的,还带着五六个小弟。

    这些坏家伙在看守所的日子无聊啊,就代替警方的人管教里面的人。

    听说金大成被修理的很惨。

    这些坏家伙没进去之前,金大成是里面的老大,像刷洗脸盆刷厕所这事儿他就从没干过。

    结果真正的老大一进去,他就完蛋了,刷厕所刷得嗷嗷直吐。

    还挨打了,因为他睡觉打呼,吵着人家老大了。

    所以说,这就叫以恶制恶,金大成再也受不了了,全撂了。

    向晚歌过去的时候张浩已经审过一轮了,那货蔫耷耷的,一副万念俱灰的样子。

    “据金大成交代,林峰确实是被沈睿杀死的,跟头儿你当初推断的一模一样,林峰还是金大成和他堂弟一起扔的,我已经叫人去逮捕金大伟了。沈睿不是有后台吗?他直接一个电话,他抛尸一路的监控就都坏了,头儿,这里面水深呢。”

    向晚歌冷哼:“放心,我听说,上面也在查了,沈睿的案子闹得太大,现在他又跟毒枭裹在一起,没人能够保得住他了。”

    张浩点头,接着道:“还有青峰山的,金大成说,人不是他杀的,只不过,受害者的头是他割下来的,尸体也是他抛到青峰山的,王丰已经带人去找他丢的鞋子了。”

    向晚歌看了口供,发现还有一些细节问题没有交代清楚,于是趁热打铁又审了一遍。

    因为沈睿在逃,这些口供证据就只能封存,不管怎么样,那两个案子是明朗了,只等沈睿抓捕归案。

    笨重的棉衣换下来了,向晚歌的肚子开始显怀。

    春节期间才严打过,这段时间局里没有大案子,不过,上面已经追踪道沈睿和廖奔的踪迹了,让左浅做好准备,她和齐非要出发了。

    下午,向晚歌翘班,捧着肚子去了寰宇国际。

    “特么的,沈睿跑M国去了。”向晚歌进门就道。

    左浅和齐非也在,左浅纳闷道:“怎么去那了?”

    齐非道:“M国是非洲西北部的一个沿海阿拉伯国家,东部以及东南部与阿尔及利亚接壤,南部紧邻西撒哈拉,西部濒临大西洋,北部和西班牙、葡萄牙隔海相望,交通便利,旅游业发达。如果他跑进了沙漠,那就更是不好找了。”

    “并且M国旅游业发达,人口流动特别大,确实也是藏身的好地方。”向晚歌补充道。

    左浅笑嘻嘻的握了握拳头:“我倒是听说那边的地下拳击场比较带劲,齐大叔,到时我带你去玩玩?”

    齐非点头:“可以。”

    秦墨池道:“这一次还是会个国际刑警组织合作,布莱恩会直接从他老家出发。”

    布莱恩那货老家特别多,没人知道他一般躲在哪个“老家”。

    见大家神情都非常凝重,左浅大大咧咧地道:“安啦安啦,上面派的人都牛逼的很,我和齐大叔就跟着他们玩而已,没事的。”

    这货说的真轻松,玩玩而已,那廖奔是什么人?

    向晚歌从包里拿出来一份文件,递给齐非道:“这是我找童姐要的,A级保密档案,你和左浅看看。”

    档案当然是廖奔的档案,这上面记载之详细,连他身高血型以及曾经追校花的事儿都讲的清清楚楚的。

    廖奔这个人说起来是个蠢货,第一次倒卖毒品的时候才十六岁,刚上高中。

    那时他就是个混子,整日里二五不着六的那种,学习成绩一塌糊涂,教材第一天发下来他就能拿去当废品卖的那种货。

    老师问他为什么卖书,他说他懒得拿。

    齐非翻了他第一次倒卖摇头丸的经历,也是让人啼笑皆非。

    廖奔当年据说在学校那也是个风云人物的,怎么个风云法?

    长得帅,个子高,除了家里穷成绩差,要是他把校服的拉链拉起来,而不是把校服挂在肩上,他绝对是校草级别的人物。

    只可惜,那货嘴里永远叼着一根东西,要么是劣质烟,要么是一个牙签,或者他从路边随手揪的狗尾巴草什么的。

    一进高中,廖奔就迷上了他们班的班花,PS:此女后来成功被选为校花。

    那个叫路菲菲的女孩子据说长得特别漂亮,身材高挑,皮肤白皙,身材发育的很好。

    于是等教材发下来,廖奔那玩意儿就赶紧去把书卖了,在校门口买了一盒香草味的冰淇淋,是那家店里最贵的那种,当时卖五块五的。

    但是廖奔运气不好,那天路菲菲恰好来姨妈了,于是那盒承载了廖奔所有非分之想的冰淇淋被她转手送给了她的好朋友——一个又矮又胖,脸圆圆的女生。

    廖奔那货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档案里面用了四个字概括——超级郁闷。估计这四个字是当时廖奔录口供说的。

    这种青少年荷尔蒙涌动的事为什么会记录在案呢,因为这件事就跟他第一次倒卖摇头丸有关。

    据说过了不久,路菲菲的生日到了,廖奔就想表现表现,然后他晚上就去当地的酒吧给人当小弟。

    比如开开车门啊,提个桶给人擦车啊,看见来头比较大的就上去点头哈腰的喊大哥啊,总之就两个字——狗腿。

    还别说,他每天挣各种小费都能挣不少。

    那个时候还不是扫黄打非最严的时候,毒品贩子猖獗的厉害,一般的酒吧夜总会都有人倒卖。

    廖奔无意中看见过一次,不过那时他还小,并不是狗胆包天,心里其实没有琢磨这件事。

    但是有一天他又倒霉了,被一个看他不顺眼的小混子勾了一脚,他一跟头就栽了出去。

    这一跟头不得了啊,廖奔直接朝一个大佬情人的心窝子栽过去了。

    他用了一句特别形象的话来形容了那个大佬情人的波涛和他自己当时的感受——老子差点被那两坨肉给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