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贼王传人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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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着夜总会妈咪给我提供的地址,当我乘出租车来到了小梅资料上填写的住处时,已经是华灯初上。
和周围的高楼大厦相比,这个地方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违章建筑,马路窄,人却越多,是典型的城中村。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房租便宜,集中了很多来城市里找寻活计的打工一族。出门在外的人,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不错了,所以并不会太计较这些生活质量方面的问题。我也曾经在南方东官、洪山、江城、鹏市各处的城中村待过,几乎都如此模样,所以还格外生出了一些熟悉的感觉来。
这其实也是一种无奈,弱势群体的悲哀。
不过这不是我思考的范畴,我的目的是找到包厢公主小梅,然后从她那里,找到麒麟胎的消息。
从夜总会妈咪的口中我确认到一个消息:小梅请了红假,但是她的大姨妈却奇怪地早来了几天。其实这东西早来晚来,对于做她们这种工作的人来说也是常事,但是我却莫名地感觉到了有蹊跷之处。
我的脑袋从未有如此清晰过,各种信息汇聚到脑海里,都能够有着最接近准确的分析。
小妖朵朵,是你在指引我么?
来的路上我已经跟杂毛小道通过电话了,他中午已经包车请人将他三叔送回去了,小叔也过来接他,谈及此事,让我先不用着急,如果有必要,可以请大师兄那里朝这边施加压力。小妖朵朵在麒麟胎中,只要那些家伙不是丧心病狂地将玉石打破,应该是没有危险的。他现在跟郭一指在一起,得知警察局已经查明了偷窃者的身份,开始联网通缉了。
我说我已经找到了线索,正准备自己去找寻呢。
他惊讶,问我在哪里。我便将今天的发现讲给他听,他觉得我有些鲁莽,那个叫小梅的公主仅仅只是早来了几天例假,请假了而已,这样子有些大惊小怪,走火入魔了。不过他说归说,还是立刻打车过来跟我汇合。听杂毛小道的分析,我心中犹豫了一下:是不是我过于想要找到偷东西的家伙,所以变得疑神疑鬼,任何人都开始怀疑起来了呢?
走了一段路,我来到了小梅所租住那栋楼的楼下。望着七楼的几个房间,都没有开灯,暗暗的。虽然知道具体的房号,但是我并不知道相应的位置,我在想是不是先上去查明一番,然后派金蚕蛊秘密潜伏进去呢?
正想着,黑漆漆的楼道突然亮了,我往角落退去,听到有高跟鞋的声音传来。
躲在墙角的我一看,却正是那个自称是财经大学的女学生小梅。此刻的她根本就没有化什么妆,看着眉目间有一些模糊,脸色难看。她穿得清凉,肩上挎着一个小包包,下意识地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朝街上走去。
因为有金蚕蛊在,我并不忙着跟上去,远远地缀着。
小梅先是到了附近的小超市买了一些零食和生活用品,然后又到附近的小店喝了杯珍珠奶茶,直到最后,她才来到一家快餐店,打包了六个菜。六个菜,一个人两个人定然是吃不完的,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心中莫名激动起来:我的直觉是对的,小梅果然是参与了偷窃案件,而此刻,她一定是在给那些藏起来的家伙们送吃食。
对,就是这样的。
打完包之后,小梅的警惕感突然就加强了,几乎是走一段路就开始往四周张望。然而她越是如此,我越发地肯定其中定是有蹊跷的,于是远远地缓步跟着。我离得远,而且注意力一直集中在小梅的身上,一旦她回转过身来,我便立刻隐入黑暗或者人群中去。这城中村虽然破旧狭窄,但是也繁华,主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倒也不怕躲避。
就这般走走停停,足足过了十多分钟,我们也从热闹的大街来到了西边的偏僻之处。
小梅最后来到了一排带小院子的平房前停下,她敲了敲门,然后喊了一声,又过了一会儿,门开了,有人过来接她。当小梅进去之后,他还在外面张望了一番,我看到了他,心中一阵狂跳:这个粗脖子的矮个儿虽然那天未曾出现,但是在火车上,却跟中年大哥是一伙的——我找对地方了。
我心中狂喜,等到院门关闭之后,蹑手蹑脚地靠近过去,然后来到院墙的一侧,
这院墙有两米多高,上面还有些玻璃渣子。我没有先上去,而是请出了肥虫子,让它先行去侦查。或许是因为开饭的缘故,院子里没有一个人,全部都集中在了房间里。我心道天助我也,然后摩拳擦掌,准备找一个好地方攀爬上去。然而我刚刚瞅到一处玻璃渣子比较少的地方之时,突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了一阵猛犬低吟的声音。
养狗了?我将朵朵也放出来,让她去帮我把那狗搞定。
我在小的时候被狗咬过,心理总是有一些阴影,而朵朵却不一样,她一出马,再狂躁的狗都要被吓得尾巴夹到屁股里去。
我让肥虫子看了一会儿动静,感觉院中没什么危险了,于是将手机调成震动,气息沉于胸中,退后几步,一个助跑就轻松攀上了墙头,然后小心翻身,悄无声息地落下了院子里。这是那种普通的小平房,总共有四间房子,窗子上蒙得有白纸,白炽灯照得雾蒙蒙的。院子的另外一端,朵朵正骑着一条伸着舌头的土狗,朝我张望,然后笑容满面地朝我举了一个胜利的“v”字。
我缓缓地来到说话声音最多的房间窗边,耳朵贴墙,听着里面的动静。
房间里好像有四五个人,说话也杂,口音有些含糊,有点像小美那边的口音,所幸我能够听懂。我听到有一个粗壮的声音一边吃饭一边说话:“……哥,咱们干嘛不赶紧回家去啊?你不是说这项链老值钱了,把它卖了咱们分了就回家避风头呗?”
“二壮子,你娘的耳朵是当摆设的啊?大哥不是讲联防队的老乡说咱们被上内部通缉了么?这个时候回去,你想死啊?再说了,那东西要想卖个好价钱,不需要慢慢找买家啊?你歇停些,反正有郑梅每天给你送饭,饿不死你。”一个巴掌响起来,显然是前面说话的那个人被扇了下脑袋。
两人闹腾了一会儿,一个沉稳的声音说道:“你们两个别闹了。这次多亏了郑梅报信,猴三出手,我们才得了这项链。要分大头,猴三第一,郑梅有份。”几个人都说是的,是的,三哥跟八手神偷学了这些年,果真是有本事了。有一人恨恨骂道:“那个小子没想到也是个厉害角色,偷个东西,都能够给咱们整成通缉犯,莫不是有背景的人?”
二壮子说早知道,那天跟着下车就直接把那小子给划拉了,弄死算球,搞得现在见不了光,难受得紧。他说着,嘿嘿地笑,说郑梅妹子,你要不然介绍几个姐妹到我们这院子里面来,让哥几个开开荤啊?我保证,小费多多……
我指挥着朵朵过来守门口,让肥虫子去后面的窗户堵着,别让这些人有机会逃了。接着我听到一阵骂娘声,那个二壮子显然已经犯了众怒,给好几个人呵斥,说难怪这两天动静这么奇怪呢,感情是你这只骚狐狸在叫春。他也不高兴了,拿着碗跑到院子里面来吃。
他一走出房门,就看到院子里拴着的那条土狗站在门口。
因为朵朵隐去了身形,肉眼凡胎如他,自然是看不出来的,他疑惑着看着这土狗,伸脚去刨,骂骂咧咧地说:“你他娘的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饿了是吧?老子都没得吃,还管你他娘的狗?”没成想那条被朵朵控制住的狗一张口,竟然将他的脚给咬住。二壮子穿的是人字拖,被这么一咬就咬到肉了,“啊”的一声大叫。
这一声叫,我立刻就心想坏了,果然,好几个人都跑到了院子,房间里还听到后窗打开的声音。
我暂时跑到墙角根,不让他们发现我。几个人来到院子里,看到被咬得哇哇大叫的二壮子,松了一口气,幸灾乐祸地纷纷取笑,说他精虫上了脑,连母狗也欺负,当人家不会反抗是怎么的?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那条土狗撵开,那个中年男人突然扭头看向了我这一边,说不对,有人。
他拾起一根棍子,缓慢地朝着我藏身的这墙角走来。我站直了身子,准备跟这个家伙干一架。
随着脚步声渐渐地靠近,我的拳头攥紧,然而就在这时,突然听到好几声大叫:
“天,这是什么东西?”
“黄大仙啊……”
“玉、玉,我们的项链……”
我听到急切的脚步声跑开,探头出来一看,只见有一个体型细长、四肢短、行走像滑行的动物,从院子的那一头往我这边墙冲了过来。它的脸似狐狸,有着诡异的笑容,而嘴上面,则叼着我用来装麒麟胎的绒布袋子。
按着夜总会妈咪给我提供的地址,当我乘出租车来到了小梅资料上填写的住处时,已经是华灯初上。
和周围的高楼大厦相比,这个地方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违章建筑,马路窄,人却越多,是典型的城中村。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房租便宜,集中了很多来城市里找寻活计的打工一族。出门在外的人,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不错了,所以并不会太计较这些生活质量方面的问题。我也曾经在南方东官、洪山、江城、鹏市各处的城中村待过,几乎都如此模样,所以还格外生出了一些熟悉的感觉来。
这其实也是一种无奈,弱势群体的悲哀。
不过这不是我思考的范畴,我的目的是找到包厢公主小梅,然后从她那里,找到麒麟胎的消息。
从夜总会妈咪的口中我确认到一个消息:小梅请了红假,但是她的大姨妈却奇怪地早来了几天。其实这东西早来晚来,对于做她们这种工作的人来说也是常事,但是我却莫名地感觉到了有蹊跷之处。
我的脑袋从未有如此清晰过,各种信息汇聚到脑海里,都能够有着最接近准确的分析。
小妖朵朵,是你在指引我么?
来的路上我已经跟杂毛小道通过电话了,他中午已经包车请人将他三叔送回去了,小叔也过来接他,谈及此事,让我先不用着急,如果有必要,可以请大师兄那里朝这边施加压力。小妖朵朵在麒麟胎中,只要那些家伙不是丧心病狂地将玉石打破,应该是没有危险的。他现在跟郭一指在一起,得知警察局已经查明了偷窃者的身份,开始联网通缉了。
我说我已经找到了线索,正准备自己去找寻呢。
他惊讶,问我在哪里。我便将今天的发现讲给他听,他觉得我有些鲁莽,那个叫小梅的公主仅仅只是早来了几天例假,请假了而已,这样子有些大惊小怪,走火入魔了。不过他说归说,还是立刻打车过来跟我汇合。听杂毛小道的分析,我心中犹豫了一下:是不是我过于想要找到偷东西的家伙,所以变得疑神疑鬼,任何人都开始怀疑起来了呢?
走了一段路,我来到了小梅所租住那栋楼的楼下。望着七楼的几个房间,都没有开灯,暗暗的。虽然知道具体的房号,但是我并不知道相应的位置,我在想是不是先上去查明一番,然后派金蚕蛊秘密潜伏进去呢?
正想着,黑漆漆的楼道突然亮了,我往角落退去,听到有高跟鞋的声音传来。
躲在墙角的我一看,却正是那个自称是财经大学的女学生小梅。此刻的她根本就没有化什么妆,看着眉目间有一些模糊,脸色难看。她穿得清凉,肩上挎着一个小包包,下意识地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朝街上走去。
因为有金蚕蛊在,我并不忙着跟上去,远远地缀着。
小梅先是到了附近的小超市买了一些零食和生活用品,然后又到附近的小店喝了杯珍珠奶茶,直到最后,她才来到一家快餐店,打包了六个菜。六个菜,一个人两个人定然是吃不完的,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心中莫名激动起来:我的直觉是对的,小梅果然是参与了偷窃案件,而此刻,她一定是在给那些藏起来的家伙们送吃食。
对,就是这样的。
打完包之后,小梅的警惕感突然就加强了,几乎是走一段路就开始往四周张望。然而她越是如此,我越发地肯定其中定是有蹊跷的,于是远远地缓步跟着。我离得远,而且注意力一直集中在小梅的身上,一旦她回转过身来,我便立刻隐入黑暗或者人群中去。这城中村虽然破旧狭窄,但是也繁华,主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倒也不怕躲避。
就这般走走停停,足足过了十多分钟,我们也从热闹的大街来到了西边的偏僻之处。
小梅最后来到了一排带小院子的平房前停下,她敲了敲门,然后喊了一声,又过了一会儿,门开了,有人过来接她。当小梅进去之后,他还在外面张望了一番,我看到了他,心中一阵狂跳:这个粗脖子的矮个儿虽然那天未曾出现,但是在火车上,却跟中年大哥是一伙的——我找对地方了。
我心中狂喜,等到院门关闭之后,蹑手蹑脚地靠近过去,然后来到院墙的一侧,
这院墙有两米多高,上面还有些玻璃渣子。我没有先上去,而是请出了肥虫子,让它先行去侦查。或许是因为开饭的缘故,院子里没有一个人,全部都集中在了房间里。我心道天助我也,然后摩拳擦掌,准备找一个好地方攀爬上去。然而我刚刚瞅到一处玻璃渣子比较少的地方之时,突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了一阵猛犬低吟的声音。
养狗了?我将朵朵也放出来,让她去帮我把那狗搞定。
我在小的时候被狗咬过,心理总是有一些阴影,而朵朵却不一样,她一出马,再狂躁的狗都要被吓得尾巴夹到屁股里去。
我让肥虫子看了一会儿动静,感觉院中没什么危险了,于是将手机调成震动,气息沉于胸中,退后几步,一个助跑就轻松攀上了墙头,然后小心翻身,悄无声息地落下了院子里。这是那种普通的小平房,总共有四间房子,窗子上蒙得有白纸,白炽灯照得雾蒙蒙的。院子的另外一端,朵朵正骑着一条伸着舌头的土狗,朝我张望,然后笑容满面地朝我举了一个胜利的“v”字。
我缓缓地来到说话声音最多的房间窗边,耳朵贴墙,听着里面的动静。
房间里好像有四五个人,说话也杂,口音有些含糊,有点像小美那边的口音,所幸我能够听懂。我听到有一个粗壮的声音一边吃饭一边说话:“……哥,咱们干嘛不赶紧回家去啊?你不是说这项链老值钱了,把它卖了咱们分了就回家避风头呗?”
“二壮子,你娘的耳朵是当摆设的啊?大哥不是讲联防队的老乡说咱们被上内部通缉了么?这个时候回去,你想死啊?再说了,那东西要想卖个好价钱,不需要慢慢找买家啊?你歇停些,反正有郑梅每天给你送饭,饿不死你。”一个巴掌响起来,显然是前面说话的那个人被扇了下脑袋。
两人闹腾了一会儿,一个沉稳的声音说道:“你们两个别闹了。这次多亏了郑梅报信,猴三出手,我们才得了这项链。要分大头,猴三第一,郑梅有份。”几个人都说是的,是的,三哥跟八手神偷学了这些年,果真是有本事了。有一人恨恨骂道:“那个小子没想到也是个厉害角色,偷个东西,都能够给咱们整成通缉犯,莫不是有背景的人?”
二壮子说早知道,那天跟着下车就直接把那小子给划拉了,弄死算球,搞得现在见不了光,难受得紧。他说着,嘿嘿地笑,说郑梅妹子,你要不然介绍几个姐妹到我们这院子里面来,让哥几个开开荤啊?我保证,小费多多……
我指挥着朵朵过来守门口,让肥虫子去后面的窗户堵着,别让这些人有机会逃了。接着我听到一阵骂娘声,那个二壮子显然已经犯了众怒,给好几个人呵斥,说难怪这两天动静这么奇怪呢,感情是你这只骚狐狸在叫春。他也不高兴了,拿着碗跑到院子里面来吃。
他一走出房门,就看到院子里拴着的那条土狗站在门口。
因为朵朵隐去了身形,肉眼凡胎如他,自然是看不出来的,他疑惑着看着这土狗,伸脚去刨,骂骂咧咧地说:“你他娘的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饿了是吧?老子都没得吃,还管你他娘的狗?”没成想那条被朵朵控制住的狗一张口,竟然将他的脚给咬住。二壮子穿的是人字拖,被这么一咬就咬到肉了,“啊”的一声大叫。
这一声叫,我立刻就心想坏了,果然,好几个人都跑到了院子,房间里还听到后窗打开的声音。
我暂时跑到墙角根,不让他们发现我。几个人来到院子里,看到被咬得哇哇大叫的二壮子,松了一口气,幸灾乐祸地纷纷取笑,说他精虫上了脑,连母狗也欺负,当人家不会反抗是怎么的?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那条土狗撵开,那个中年男人突然扭头看向了我这一边,说不对,有人。
他拾起一根棍子,缓慢地朝着我藏身的这墙角走来。我站直了身子,准备跟这个家伙干一架。
随着脚步声渐渐地靠近,我的拳头攥紧,然而就在这时,突然听到好几声大叫:
“天,这是什么东西?”
“黄大仙啊……”
“玉、玉,我们的项链……”
我听到急切的脚步声跑开,探头出来一看,只见有一个体型细长、四肢短、行走像滑行的动物,从院子的那一头往我这边墙冲了过来。它的脸似狐狸,有着诡异的笑容,而嘴上面,则叼着我用来装麒麟胎的绒布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