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五章:再续前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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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眼眸闪了闪,慕景宸把墨镜戴好,声音低沉地说:“现在还不是最佳时机,我不想让她对我的第一印象那么差,觉得我一直在监视她。”
本来就一直在监视人家,还担心个毛线啊?
翻了个白眼,琳达也不跟慕景宸多啰嗦,抬脚就走。
“等等!”慕景宸突然叫住她。
“还有事?”
“琳达……你……别太强硬……她要是不愿意,你就……”
“啊喂?我是律师,我走司法程序。林可馨是景辉集团的员工,合同未解除,她和景辉集团的用工协议依然有效,我当然要公事公办。如果她不履行义务,我就向法院起诉她。”
“你……”
“要不……”两手一摊,琳达脸上露出个不怀好意的笑容:“你自己去跟她谈?”
慕景宸的俊脸狠狠拧了几下,墨镜下的眼睛像是要在琳达身上戳几个洞。
沉默了两秒钟,他才说:“你跟王书在一起,都学坏了。”
“明明是跟你在一起学坏的好吗?关王什么事?王比你MAN多了,是不是他老婆孩子他喜欢都只管抢。哪像你,优柔寡断、黏黏糊糊,娘炮!”
被琳达说得脸黑到快不行,慕景宸强忍住怒火,冷声道:“你的中文好像学得太好了,我觉得,你可以去贫困地区做几个月的支教工作。”
你妹的,真狠!
赶紧举起双手,琳达嬉皮笑脸地说:“行行行,我不说了,你最多情、最有魅力、最MAN,追了四年都还没把老婆追回来……”
眼看慕景宸的拳头都握起来了,琳达“嗷”地一声,迅速开溜。
慕景宸又站了十几秒钟,唇角才浮现出一抹笑容。
他并没有离开,而是走到隐蔽的角落坐下,找了张报纸,遮住自己的脸。
报纸不透明,他放低很别扭,举太高,又引来不少人的注目礼。
最后,慕景宸干脆在报纸上抠了两个洞,取下墨镜,把眼睛贴在洞上,死死盯着出口……
林可馨跟着文轩一溜小跑来到领取行礼处,到处看不见好好和月月,她有点着急。
正想跟文轩说她去找奶包们,文轩却突然开口说:“可馨?我在江城大饭店给你和好好、月月订了个房间。待会儿出了机场,我给你们打辆出租车,你们自己回去,我就不过去了。”
这话说得太突然,林可馨愣了下,也顾不上其他,脱口道:“你要去哪儿?”
“研究所新开发的那批药物,我想先紧着中国市场,所以,等会儿我要直接去趟市政府。”
林可馨知道文轩工作的生物研究所不同凡响,所以这些年,她从来没去过研究所,文轩的同事中,除了康健和夏云,其他人她连见都没见过。
文轩轻描淡写的这句话,已经算机密,她不方便打听,更不可能跟着去。
想了下,林可馨说:“也好,你先去忙你的吧!我们在饭店收拾一下东西,等你回来一起吃晚饭。”
“不了,估计市长会为我举办接风宴。接下来,我会很忙,短时间内,大概都没办法照顾你们。”
林可馨虽然不爱文轩,但四年多来,文轩对她嘘寒问暖、体贴入微,又将奶包们当做自己的亲生骨肉来抚养,这些,她都看在眼里,铭记在心。
而且,四年多的朝夕相处,哪怕是只小猫小狗,也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亲如兄长的文轩?
她早都习惯了有文轩在身边的日子,早都习惯了这个温暖如阳的男人站在她身后,和她一起为奶包们遮风挡雨。现在文轩这么说,她突然有种初来乍到,要被亲人抛弃的感觉,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
“你……你走了,我们怎么办?”
听见林可馨哽咽的话,文轩差一点绷不住。
他哪里舍得离开他们?
林可馨是他一生的挚爱,奶包们他从来都当做自己亲生的孩子在养育。嘴里说要离开,文轩自己知道,他心里有多舍不得?
这种感觉,就像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在一夜之间失去了,他都产生出一股厌世的情绪,简直都不想活了。
可是,这里是江城,不是芝加哥,他们回来了。
在江城,林可馨是慕景宸的妻子,不是他文轩名义上的未婚妻。
他和慕景宸是朋友,怎么可以鸠占鹊巢,霸着慕景宸的妻子和儿女不放?
慕景宸那样的人物,林可馨的身份迟早都会被狗仔队挖出来。到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他文轩和慕太太同居的负面消息,怎么办?
文轩倒不怕自己的名誉受损,他巴不得有人视林可馨是他太太,奶包们是他的孩子。
问题是,林可馨的名誉会受到玷污。毕竟,慕景宸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还有最重要的,奶包们的身份会被质疑。
文轩不能看见林可馨和奶包们被狗仔队盯上,被不知情的市民们戳脊梁骨、吐口水。
哪怕只是一点可能,他也要把苗头早早掐掉。
感情上舍不得,理智上不允许,文轩的心都要被撕裂了。
强忍着不去看林可馨,文轩垂下眼睫低笑道:“说起来,你是江城人,我才是外来户,怎么搞的你跟第一次来江城似的?再说,我又不是要去送死,你那么难过干什么?弄那么煽情,我都想笑话你了。
可馨?你放心吧,我只是去工作,又不是要干坏事。等这段时间一忙过去,我就回来看你们……”
“哦!你吓死我了。”松了口气,林可馨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那就别住在江城大饭店,我不喜欢那里,又贵得要死。干脆,我去找夏夏吧?”
话说出来,林可馨又“噗嗤”一声笑了:“看我这脑子,夏夏肯定早就和何清远结婚了,我总不能带着奶包们住到人家何氏别墅去。算了,还是先住在江城大饭店吧!等你忙过这阵子,我们去看看房价,自己买一套房,哪怕小点的也行,只要我们一家住起来方便、舒适就好。”
林可馨无心的话,却是文轩这辈子最大的奢望。
他多希望能一辈子和林可馨、奶包们生活在一起,多希望能一辈子保护他们,做他们的丈夫,和爸爸?
眼眶一热,眼角竟滑落两滴清泪。
生怕被林可馨看见,文轩赶紧转身往四周看:“好好和月月跑哪儿去了?你在这等行李,我去找找他……”
话还没说完,好好和月月便牵着手跑过来,嘴里嚷道:“妈咪、Uncle文,你们快点呀,我们都在出口等你们好久了,你们怎么还不来?”
看见俩奶包,文轩就知道慕景宸已经见过他们了,心头大定,伤感的情绪也被冲淡许多。
刚好行李来了,文轩赶紧往行李车上装东西。
林可馨之前就在担心奶包们,文轩突然说他不跟他们在一起了,她的注意力才被转移。
现在奶包们冒出来,她松了口气,赶紧迎上去:“你们俩跑到哪里去了?不知道小孩子要跟着大人吗?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
月月嘴快,想都不想就接口道:“Uncle王说,坏人都穿着黑大衣,戴黑墨镜和黑帽子,我和哥哥没看见机场有这样的人。”
“Uncle王?”林可馨愣了下:“谁呀?”
好好反应快。
他虽然说话比月月晚,但吐字咬词都比月月清楚,赶紧纠正:“妹妹说的是Uncle文,她说话不清楚,妈咪听岔了。”
“嗯,嗯!”月月赶紧没立场地点头。
林可馨想想也是,坐了那么久的飞机,她到现在还有点耳鸣,大概真的是听岔了。
不过,想到月月的话,她又觉得好笑,扭头看向文轩:“师兄?是你说那个什么黑大衣、黑墨镜和黑帽子的都是坏人啊?”
“我……”文轩有点囧。
这两个小鬼。
他分明跟他们说,爹地肯定穿着黑大衣,戴黑墨镜和黑帽子,俩小东西怎么就给歪楼成了这样?
他们刚才不会跟慕景宸也这么说吧?
想到慕景宸那个黑脸醋缸,文轩有点牙疼。
推着行李车走上前,文轩笑得挺尴尬:“我就是跟好好和月月说,遇到那样的人,离远一点,不太安全。”
文轩并不知道,林可馨的脑子里,已经不由自主想起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从来都是一身做工考究的黑西装,冬天,就在外面加一件黑色修身大衣。
夏天,也只是多戴一副黑色墨镜。
虽然,他从来都不戴帽子,但黑大衣、黑墨镜,被他穿出来,却带着霸道总裁固有的强悍气场。不像坏人,只显冰冷。
沉默了一会儿,她才自言自语地说:“其实,穿黑大衣,戴黑墨镜的,不一定就是坏人,有的,也挺好。”
这话好好和月月自然听不懂,但文轩却听懂了。
心里微微有点发酸,文轩转移话题道:“走吧!我到门口给你们叫车。”
好好和月月第一次坐飞机出门,看见文轩推着行李车,高兴得跟在文轩身边跑。
尤其是月月,她从小就性子活泼,也比好好黏腻文轩。所以,一边走,她一边像小尾巴似的拽着文轩的衣角,仰着小脑袋哀求:“Uncle文、Uncle文,我想坐上去。”
“好!你坐上来。”
文轩一把将月月抱起来,让她坐在高高的行李堆上。
好好虽然老沉持重,但到底只是个四岁的孩子。忍了忍,没忍住,他拽拽林可馨的大衣。等林可馨弯下腰,把耳朵凑近他,他才小声地说:“妈咪,我也想坐上去!”
好好不爱说话,性格像极了慕景宸,林可馨觉得小孩子养成这种性格不好,所以她跟文轩相反,文轩关注月月更多,她却关注好好更多。
如果在平时,好好难得一见地提出这样的要求,她一定会答应。
但现在,看了眼文轩推车上堆积如山的行李,她狠心拒绝道:“不行好好,你看,那么多行李,大部分都是你和月月的东西。Uncle文推着已经很吃力了,你和月月再坐上去,Uncle文会很累。而且,非常危险。万一摔下来怎么办?不许胡闹!”
……
“不了!”眼眸闪了闪,慕景宸把墨镜戴好,声音低沉地说:“现在还不是最佳时机,我不想让她对我的第一印象那么差,觉得我一直在监视她。”
本来就一直在监视人家,还担心个毛线啊?
翻了个白眼,琳达也不跟慕景宸多啰嗦,抬脚就走。
“等等!”慕景宸突然叫住她。
“还有事?”
“琳达……你……别太强硬……她要是不愿意,你就……”
“啊喂?我是律师,我走司法程序。林可馨是景辉集团的员工,合同未解除,她和景辉集团的用工协议依然有效,我当然要公事公办。如果她不履行义务,我就向法院起诉她。”
“你……”
“要不……”两手一摊,琳达脸上露出个不怀好意的笑容:“你自己去跟她谈?”
慕景宸的俊脸狠狠拧了几下,墨镜下的眼睛像是要在琳达身上戳几个洞。
沉默了两秒钟,他才说:“你跟王书在一起,都学坏了。”
“明明是跟你在一起学坏的好吗?关王什么事?王比你MAN多了,是不是他老婆孩子他喜欢都只管抢。哪像你,优柔寡断、黏黏糊糊,娘炮!”
被琳达说得脸黑到快不行,慕景宸强忍住怒火,冷声道:“你的中文好像学得太好了,我觉得,你可以去贫困地区做几个月的支教工作。”
你妹的,真狠!
赶紧举起双手,琳达嬉皮笑脸地说:“行行行,我不说了,你最多情、最有魅力、最MAN,追了四年都还没把老婆追回来……”
眼看慕景宸的拳头都握起来了,琳达“嗷”地一声,迅速开溜。
慕景宸又站了十几秒钟,唇角才浮现出一抹笑容。
他并没有离开,而是走到隐蔽的角落坐下,找了张报纸,遮住自己的脸。
报纸不透明,他放低很别扭,举太高,又引来不少人的注目礼。
最后,慕景宸干脆在报纸上抠了两个洞,取下墨镜,把眼睛贴在洞上,死死盯着出口……
林可馨跟着文轩一溜小跑来到领取行礼处,到处看不见好好和月月,她有点着急。
正想跟文轩说她去找奶包们,文轩却突然开口说:“可馨?我在江城大饭店给你和好好、月月订了个房间。待会儿出了机场,我给你们打辆出租车,你们自己回去,我就不过去了。”
这话说得太突然,林可馨愣了下,也顾不上其他,脱口道:“你要去哪儿?”
“研究所新开发的那批药物,我想先紧着中国市场,所以,等会儿我要直接去趟市政府。”
林可馨知道文轩工作的生物研究所不同凡响,所以这些年,她从来没去过研究所,文轩的同事中,除了康健和夏云,其他人她连见都没见过。
文轩轻描淡写的这句话,已经算机密,她不方便打听,更不可能跟着去。
想了下,林可馨说:“也好,你先去忙你的吧!我们在饭店收拾一下东西,等你回来一起吃晚饭。”
“不了,估计市长会为我举办接风宴。接下来,我会很忙,短时间内,大概都没办法照顾你们。”
林可馨虽然不爱文轩,但四年多来,文轩对她嘘寒问暖、体贴入微,又将奶包们当做自己的亲生骨肉来抚养,这些,她都看在眼里,铭记在心。
而且,四年多的朝夕相处,哪怕是只小猫小狗,也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亲如兄长的文轩?
她早都习惯了有文轩在身边的日子,早都习惯了这个温暖如阳的男人站在她身后,和她一起为奶包们遮风挡雨。现在文轩这么说,她突然有种初来乍到,要被亲人抛弃的感觉,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
“你……你走了,我们怎么办?”
听见林可馨哽咽的话,文轩差一点绷不住。
他哪里舍得离开他们?
林可馨是他一生的挚爱,奶包们他从来都当做自己亲生的孩子在养育。嘴里说要离开,文轩自己知道,他心里有多舍不得?
这种感觉,就像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在一夜之间失去了,他都产生出一股厌世的情绪,简直都不想活了。
可是,这里是江城,不是芝加哥,他们回来了。
在江城,林可馨是慕景宸的妻子,不是他文轩名义上的未婚妻。
他和慕景宸是朋友,怎么可以鸠占鹊巢,霸着慕景宸的妻子和儿女不放?
慕景宸那样的人物,林可馨的身份迟早都会被狗仔队挖出来。到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他文轩和慕太太同居的负面消息,怎么办?
文轩倒不怕自己的名誉受损,他巴不得有人视林可馨是他太太,奶包们是他的孩子。
问题是,林可馨的名誉会受到玷污。毕竟,慕景宸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还有最重要的,奶包们的身份会被质疑。
文轩不能看见林可馨和奶包们被狗仔队盯上,被不知情的市民们戳脊梁骨、吐口水。
哪怕只是一点可能,他也要把苗头早早掐掉。
感情上舍不得,理智上不允许,文轩的心都要被撕裂了。
强忍着不去看林可馨,文轩垂下眼睫低笑道:“说起来,你是江城人,我才是外来户,怎么搞的你跟第一次来江城似的?再说,我又不是要去送死,你那么难过干什么?弄那么煽情,我都想笑话你了。
可馨?你放心吧,我只是去工作,又不是要干坏事。等这段时间一忙过去,我就回来看你们……”
“哦!你吓死我了。”松了口气,林可馨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那就别住在江城大饭店,我不喜欢那里,又贵得要死。干脆,我去找夏夏吧?”
话说出来,林可馨又“噗嗤”一声笑了:“看我这脑子,夏夏肯定早就和何清远结婚了,我总不能带着奶包们住到人家何氏别墅去。算了,还是先住在江城大饭店吧!等你忙过这阵子,我们去看看房价,自己买一套房,哪怕小点的也行,只要我们一家住起来方便、舒适就好。”
林可馨无心的话,却是文轩这辈子最大的奢望。
他多希望能一辈子和林可馨、奶包们生活在一起,多希望能一辈子保护他们,做他们的丈夫,和爸爸?
眼眶一热,眼角竟滑落两滴清泪。
生怕被林可馨看见,文轩赶紧转身往四周看:“好好和月月跑哪儿去了?你在这等行李,我去找找他……”
话还没说完,好好和月月便牵着手跑过来,嘴里嚷道:“妈咪、Uncle文,你们快点呀,我们都在出口等你们好久了,你们怎么还不来?”
看见俩奶包,文轩就知道慕景宸已经见过他们了,心头大定,伤感的情绪也被冲淡许多。
刚好行李来了,文轩赶紧往行李车上装东西。
林可馨之前就在担心奶包们,文轩突然说他不跟他们在一起了,她的注意力才被转移。
现在奶包们冒出来,她松了口气,赶紧迎上去:“你们俩跑到哪里去了?不知道小孩子要跟着大人吗?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
月月嘴快,想都不想就接口道:“Uncle王说,坏人都穿着黑大衣,戴黑墨镜和黑帽子,我和哥哥没看见机场有这样的人。”
“Uncle王?”林可馨愣了下:“谁呀?”
好好反应快。
他虽然说话比月月晚,但吐字咬词都比月月清楚,赶紧纠正:“妹妹说的是Uncle文,她说话不清楚,妈咪听岔了。”
“嗯,嗯!”月月赶紧没立场地点头。
林可馨想想也是,坐了那么久的飞机,她到现在还有点耳鸣,大概真的是听岔了。
不过,想到月月的话,她又觉得好笑,扭头看向文轩:“师兄?是你说那个什么黑大衣、黑墨镜和黑帽子的都是坏人啊?”
“我……”文轩有点囧。
这两个小鬼。
他分明跟他们说,爹地肯定穿着黑大衣,戴黑墨镜和黑帽子,俩小东西怎么就给歪楼成了这样?
他们刚才不会跟慕景宸也这么说吧?
想到慕景宸那个黑脸醋缸,文轩有点牙疼。
推着行李车走上前,文轩笑得挺尴尬:“我就是跟好好和月月说,遇到那样的人,离远一点,不太安全。”
文轩并不知道,林可馨的脑子里,已经不由自主想起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从来都是一身做工考究的黑西装,冬天,就在外面加一件黑色修身大衣。
夏天,也只是多戴一副黑色墨镜。
虽然,他从来都不戴帽子,但黑大衣、黑墨镜,被他穿出来,却带着霸道总裁固有的强悍气场。不像坏人,只显冰冷。
沉默了一会儿,她才自言自语地说:“其实,穿黑大衣,戴黑墨镜的,不一定就是坏人,有的,也挺好。”
这话好好和月月自然听不懂,但文轩却听懂了。
心里微微有点发酸,文轩转移话题道:“走吧!我到门口给你们叫车。”
好好和月月第一次坐飞机出门,看见文轩推着行李车,高兴得跟在文轩身边跑。
尤其是月月,她从小就性子活泼,也比好好黏腻文轩。所以,一边走,她一边像小尾巴似的拽着文轩的衣角,仰着小脑袋哀求:“Uncle文、Uncle文,我想坐上去。”
“好!你坐上来。”
文轩一把将月月抱起来,让她坐在高高的行李堆上。
好好虽然老沉持重,但到底只是个四岁的孩子。忍了忍,没忍住,他拽拽林可馨的大衣。等林可馨弯下腰,把耳朵凑近他,他才小声地说:“妈咪,我也想坐上去!”
好好不爱说话,性格像极了慕景宸,林可馨觉得小孩子养成这种性格不好,所以她跟文轩相反,文轩关注月月更多,她却关注好好更多。
如果在平时,好好难得一见地提出这样的要求,她一定会答应。
但现在,看了眼文轩推车上堆积如山的行李,她狠心拒绝道:“不行好好,你看,那么多行李,大部分都是你和月月的东西。Uncle文推着已经很吃力了,你和月月再坐上去,Uncle文会很累。而且,非常危险。万一摔下来怎么办?不许胡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