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恩爱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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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管他,他先前有相好的,却还要寻媒人娶媳妇,就是看着我家世清白,又出身贫寒好拿捏。”
说着说着,吴秋梅就哭了起来,毕氏生怕邻居听到了,赶紧将女儿拉回屋里。
王氏听了一耳,一脸的不可思议,她快步来到堂前的火炉前,看到孙儿和孙媳妇,便说了起来。
“瞧着秋梅丫头过得不好,这个男人在城里还有一个相好的。”
王氏将自己听到的一口气说出来,白锦和李三福都有些意外。
毕竟刚才坐在马车上时,瞧着两人还很和谐的,吴秋梅也是一脸幸福的模样,至少她嫁入城里,坐上了她想要坐的马车。
王氏叹道:“咱们稻香村有什么不好的,咱们村的小伙子,现在可是十里八乡的姑娘们抢着要的对象。”
“留在村里种田有什么不好的,来年再这么种下去,咱们村都变得富有了,还怕娶不上媳妇,姑娘们也不必害怕挑个好夫婿。”
“嫁入城里,受着这份委屈,还嫁一个年纪这么大的,我刚才看了一眼那新女婿,都不比吴大强小几岁,都可以做她父亲的人了。”
王氏越说越激动。
的确也没有错,眼下稻香村的人都是这样的心态,自打这进贡之物入了京城,稻香村的确出名了,村里人再也不必愁着家中的小辈嫁娶的问题。
不过这些都是他们的选择,自己选择的,只能自己走下去了。
这一天,白锦一家也没有出门,就围着火炉子打边炉,吃得热气腾腾。
转眼过去了三日,雪却是越下越大了,家家户户都出来扫雪,尤其那些茅草屋的,还得爬上屋顶扫雪。
白锦一家五口人正围着炉子烤着火,锅里冒着热气的炖骨头肉,还有泡发了的红薯粉条和备下的调料,等会儿就能有粉条吃了。
两弟弟借着这个时候,还拿着一本书在念,共用一本书,却是用得极为珍惜。
平素舍不得用花钱的毛边纸,就用棍子在地上写字。
如此和谐的时候,院门却被敲响了。
李三福起身去开门,白锦和王氏以为是村里人过来有事儿,也没有放在心上。
这会儿李三福出来开门,就看到门外穿着桃红棉袄的吴秋梅,她抹上了胭脂,人看着比平素的确好看了一些,又养白了一些,像个城里人了。
“三福哥,求你一件事儿。”
说这话时,吴秋梅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人显然也有些冷意,双手放在了袖里。
李三福点了点头,问是什么事。
吴秋梅的眼泪就落下了,她伸出手拉了拉李三福的袖口,恳求道:“三福哥,可否坐你的牛车送我回一趟城。”
“一直下雪,这么走回城里去,人怕是受不住了,整个村里也只有三福哥和孙家有牛车,可是孙家的牛听说这几日病了,吃得少,他们家人都舍不得用牛车。”
吴秋梅一脸恳求的样子,还是让李三福动容,他看向被大雪覆盖的村道,动了恻瘾之心,问道:“你夫婿没有来接你回去?”
听奶奶说不是前日听到她夫婿会第二日来接人么?怎么就没有来呢?
吴秋梅面上不自在,说道:“许是雪下得太大,马车不好来,三福哥,求你了,我这已经准备好了,就劳烦三福哥送我一程。”
李三福想起奶奶说的话,也猜测到一些,于是说道:“这样吧,我回去问问我媳妇,你先等一下。”
李三福转身回屋,将吴秋梅的请求说了。
王氏一听,叹了口气,“秋梅丫头也是可怜,嫁了一个这样的丈夫,要不三福送送吧,毕竟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李三福于是看向白锦。
讲真,白锦不想自家夫君去送吴秋梅,孤男寡女的,要是传出去也不好听,何况以前两人还曾指过娃娃亲。
这一些还是王氏告诉她的,只是细想一下,吴秋梅也的确可怜,三福又来征求她的意见,还是想送她一程的吧,于是白锦借势同意了。
却是叫三福吃了饭再走,不要饿着肚子。
于是王氏叫三福出去将吴秋梅也叫进来,锅里的汤已经炖好了,只要下粉条就行了。
吴秋梅背着一个小包袱还真就进来了,家就在隔壁,也没有说回家吃了饭再来。
不过吴秋梅身上这桃红袄子,不正是前不久白锦和王氏赶工做出来送去万家成衣铺的么。
这衣裳可不便宜,里头用了碎布和棉花,的确暖和,也穿着好看,毕竟只得十七岁,这桃红的颜色很是衬人。
这样好看的姑娘,又这么年轻,她丈夫怎么就不懂得珍惜呢。
几人围着火炉子坐下,看着这小小的火炉子,精致又小巧,再看这上头的小铁锅,吴秋梅很是惊讶。
她问道:“奶奶,这火炉子哪儿有卖的?这么方便,我倒也想买一个。”
王氏却是摆手,“外头没得卖,我家孙媳妇自己做出来的,这锅子也是,难寻得到,也就咱们家人少,入冬了既能烤火,也能做饭,方便呢。”
的确有了这么一个小火炉在堂前,将堂前门一关,里头暖和又舒服。
吴秋梅羡慕的看了一眼,在王氏的身边坐下,不过却是挨着了李三福,其实白锦和两弟弟之间还有一个空位,她却要挤在这中间。
吴秋梅看着王氏熟稔的将锅盖揭开,将粉条下了锅,煮了一会儿又将调料倒进去,香味传来,吴秋梅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装肉入盘,看着那炖烂了的骨头肉挂在骨架上,又有酱汁染过金黄的模样,吴秋梅已经不淡定了,三福哥家里的伙食竟然这么好,比城里人还要吃得好。
王氏给几人碗中都分了肉,又各自一碗酸辣粉条,在这个大雪纷飞的季节里,坐在火炉旁,热气腾腾的吃着。
这是吴秋梅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粉条,还有这大块大块的肉,吸着骨架里的骨髓,她不知不觉将整碗都吃了下去。
连着锅里的汤,她还看了一眼。
不过王氏却将汤分到了三个男人的碗中,说骨头汤长个子。
白锦却是没有将一碗粉丝吃完,转眼递三福手中去了。
李三福却是习惯的端起媳妇的碗接着吃,媳妇吃剩下的都是他的,也不是一两回,都练了出来。
可是在吴秋梅看来,却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
“我怎么管他,他先前有相好的,却还要寻媒人娶媳妇,就是看着我家世清白,又出身贫寒好拿捏。”
说着说着,吴秋梅就哭了起来,毕氏生怕邻居听到了,赶紧将女儿拉回屋里。
王氏听了一耳,一脸的不可思议,她快步来到堂前的火炉前,看到孙儿和孙媳妇,便说了起来。
“瞧着秋梅丫头过得不好,这个男人在城里还有一个相好的。”
王氏将自己听到的一口气说出来,白锦和李三福都有些意外。
毕竟刚才坐在马车上时,瞧着两人还很和谐的,吴秋梅也是一脸幸福的模样,至少她嫁入城里,坐上了她想要坐的马车。
王氏叹道:“咱们稻香村有什么不好的,咱们村的小伙子,现在可是十里八乡的姑娘们抢着要的对象。”
“留在村里种田有什么不好的,来年再这么种下去,咱们村都变得富有了,还怕娶不上媳妇,姑娘们也不必害怕挑个好夫婿。”
“嫁入城里,受着这份委屈,还嫁一个年纪这么大的,我刚才看了一眼那新女婿,都不比吴大强小几岁,都可以做她父亲的人了。”
王氏越说越激动。
的确也没有错,眼下稻香村的人都是这样的心态,自打这进贡之物入了京城,稻香村的确出名了,村里人再也不必愁着家中的小辈嫁娶的问题。
不过这些都是他们的选择,自己选择的,只能自己走下去了。
这一天,白锦一家也没有出门,就围着火炉子打边炉,吃得热气腾腾。
转眼过去了三日,雪却是越下越大了,家家户户都出来扫雪,尤其那些茅草屋的,还得爬上屋顶扫雪。
白锦一家五口人正围着炉子烤着火,锅里冒着热气的炖骨头肉,还有泡发了的红薯粉条和备下的调料,等会儿就能有粉条吃了。
两弟弟借着这个时候,还拿着一本书在念,共用一本书,却是用得极为珍惜。
平素舍不得用花钱的毛边纸,就用棍子在地上写字。
如此和谐的时候,院门却被敲响了。
李三福起身去开门,白锦和王氏以为是村里人过来有事儿,也没有放在心上。
这会儿李三福出来开门,就看到门外穿着桃红棉袄的吴秋梅,她抹上了胭脂,人看着比平素的确好看了一些,又养白了一些,像个城里人了。
“三福哥,求你一件事儿。”
说这话时,吴秋梅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人显然也有些冷意,双手放在了袖里。
李三福点了点头,问是什么事。
吴秋梅的眼泪就落下了,她伸出手拉了拉李三福的袖口,恳求道:“三福哥,可否坐你的牛车送我回一趟城。”
“一直下雪,这么走回城里去,人怕是受不住了,整个村里也只有三福哥和孙家有牛车,可是孙家的牛听说这几日病了,吃得少,他们家人都舍不得用牛车。”
吴秋梅一脸恳求的样子,还是让李三福动容,他看向被大雪覆盖的村道,动了恻瘾之心,问道:“你夫婿没有来接你回去?”
听奶奶说不是前日听到她夫婿会第二日来接人么?怎么就没有来呢?
吴秋梅面上不自在,说道:“许是雪下得太大,马车不好来,三福哥,求你了,我这已经准备好了,就劳烦三福哥送我一程。”
李三福想起奶奶说的话,也猜测到一些,于是说道:“这样吧,我回去问问我媳妇,你先等一下。”
李三福转身回屋,将吴秋梅的请求说了。
王氏一听,叹了口气,“秋梅丫头也是可怜,嫁了一个这样的丈夫,要不三福送送吧,毕竟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李三福于是看向白锦。
讲真,白锦不想自家夫君去送吴秋梅,孤男寡女的,要是传出去也不好听,何况以前两人还曾指过娃娃亲。
这一些还是王氏告诉她的,只是细想一下,吴秋梅也的确可怜,三福又来征求她的意见,还是想送她一程的吧,于是白锦借势同意了。
却是叫三福吃了饭再走,不要饿着肚子。
于是王氏叫三福出去将吴秋梅也叫进来,锅里的汤已经炖好了,只要下粉条就行了。
吴秋梅背着一个小包袱还真就进来了,家就在隔壁,也没有说回家吃了饭再来。
不过吴秋梅身上这桃红袄子,不正是前不久白锦和王氏赶工做出来送去万家成衣铺的么。
这衣裳可不便宜,里头用了碎布和棉花,的确暖和,也穿着好看,毕竟只得十七岁,这桃红的颜色很是衬人。
这样好看的姑娘,又这么年轻,她丈夫怎么就不懂得珍惜呢。
几人围着火炉子坐下,看着这小小的火炉子,精致又小巧,再看这上头的小铁锅,吴秋梅很是惊讶。
她问道:“奶奶,这火炉子哪儿有卖的?这么方便,我倒也想买一个。”
王氏却是摆手,“外头没得卖,我家孙媳妇自己做出来的,这锅子也是,难寻得到,也就咱们家人少,入冬了既能烤火,也能做饭,方便呢。”
的确有了这么一个小火炉在堂前,将堂前门一关,里头暖和又舒服。
吴秋梅羡慕的看了一眼,在王氏的身边坐下,不过却是挨着了李三福,其实白锦和两弟弟之间还有一个空位,她却要挤在这中间。
吴秋梅看着王氏熟稔的将锅盖揭开,将粉条下了锅,煮了一会儿又将调料倒进去,香味传来,吴秋梅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装肉入盘,看着那炖烂了的骨头肉挂在骨架上,又有酱汁染过金黄的模样,吴秋梅已经不淡定了,三福哥家里的伙食竟然这么好,比城里人还要吃得好。
王氏给几人碗中都分了肉,又各自一碗酸辣粉条,在这个大雪纷飞的季节里,坐在火炉旁,热气腾腾的吃着。
这是吴秋梅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粉条,还有这大块大块的肉,吸着骨架里的骨髓,她不知不觉将整碗都吃了下去。
连着锅里的汤,她还看了一眼。
不过王氏却将汤分到了三个男人的碗中,说骨头汤长个子。
白锦却是没有将一碗粉丝吃完,转眼递三福手中去了。
李三福却是习惯的端起媳妇的碗接着吃,媳妇吃剩下的都是他的,也不是一两回,都练了出来。
可是在吴秋梅看来,却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