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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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涯心里正想着刚才季爱格与韩柔的条件,但没走几步,忽然觉得眼前一暗,一个带着汗味儿的衣服就直接扣在了他的脑袋上,出于本能,他想要挣脱衣服的束缚,可还没等他站稳,忽然觉得双脚一疼,整个人的失去了平衡之后向前到了下去,砰地一声摔在地上,他只觉得眼前一黑,顿时觉得四肢百骸仿佛都要散架子了。如果不是地面是草坪的话,他现在能被震得吐血。
你们是谁,居然敢!没等他说完,忽然觉得一阵拳打脚踢全都往自己的身上打来,他疼得哎呦哎呦叫个不停,那叫声特销魂,简直比死了亲爹还要销魂。
林新杰把衣服套在王天涯的脑袋上之后就做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动作,他把右手搭在王天涯的脖子上,然后用力转王天涯的脖子,王天涯在林新杰的作用力之下身体不由自主地随着林新杰的动作划着弧线行走,他转了一圈又一圈,早已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最后当林新杰松开王天涯的身体时,王天涯仍旧依着惯性转着圈,他的双手本想去抓头上的衣服,但没等他做出反应,林新杰一记扫堂腿过去,把王天涯摔成了狗啃泥,
王天涯刚想喊人救命,可他在说话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全身麻痹连说话的声音似乎都没有了。他只能感觉到一只手在摸着她的腰间,从那里传来隐隐的痛,不只是这样,他觉得从自己的腰部到一下部分似乎舒服了很多。不过林新杰并不给王天涯任何思考的意思。
打他!林新杰故意清了清嗓子,用尖声叫道。
王歌德这下算是捡到便宜了,他从小就喜欢打架,好几年故偶了,他非常想家,可因为自己要在外面闯事业,那么自己的责任就是相当重的了,因此王歌德好不容易能够再重新来一次现场打架,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
王歌德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王天涯的面前,他站稳了身子,看着王天涯肥嘟嘟的身,;刚下定了决心要打,忽然见到林新杰冲自己笑,王歌德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给自己鼓气加油,王歌德并没有做的太过,他本人也不是那种争强好胜,做事不懂礼貌的人,于是他只是象征性的踢了几脚,并没有对王天涯过于胡搅蛮缠。
说实在的,跟一个半死不活的秃顶胖子打架,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兴趣,林新杰也感觉到了这种寂寥的气氛,他再打王天涯的时候已经减小了力气,如果自己真的把他打出个什么毛病,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别看林新杰嘴上说得好听,打架往死里打,但实际上没有一个人会去这么糟蹋钱的。
林新杰的打架经验大部分是来自老苏,他打架的经验现在已经相当丰富了,密集般的拳脚如雨点儿般落在王天涯的身上,每次都不重,到那时每次都能够对王天涯造成极大的后作用力,王歌德见自己帮不上林新杰什么忙,便干脆到一边负责看场子了。看着比自己打的还要换痛快的林新杰,王歌德真是越看越心惊,心说林新杰这个坏蛋,简直太缺德了,居然连一个老人都这么打。
可怜的王天涯一把年纪,眼看着就要退休了的时候遭到这种罪,估计这是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一种耻辱,树树自己的身上没什么大伤,可他总觉得自己的身上受到了很严重的伤害,这次打架之后估计自己就算不死也要成为伤残人员了。
就在王天涯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自己身上的无力感与疲劳感消失了,等他抬头看时,发现林新杰的手正扶着他起来,在他松了一口气之后,发现林新杰已经走向了远处,等他回过神活动一下之后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又得放出气地好,可有的地方出奇的难受。
林新杰和王歌德两人酣畅淋漓地对王天涯发泄了一顿,互相看了一眼,而后同时摘下头上套着的衣服,你望望我我我望望你,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
林新杰心知肚明王天涯现在的身体状况,那个畜生居然还有几个月的生命,真不知道该庆祝他还是该为他送终。
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到了将近中午,而此时,马上就要到上课了,林新杰依然不紧不慢地在操场上散着步。
走着走着,林新杰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只不过他忽然又觉得这个身影陌生了起来,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了。
走得近了,才看清楚那人长得什么样,原来是当初在公安局门口时候发生过矛盾的罗小白。
今天的罗小白打扮地时尚而美丽,她上身穿着一件天蓝色T恤,把她娇嫩的肌肤裸露出来,在阳光的沐浴下,她细腻的皮肤闪耀着动人的光辉,紧身的衣衫更是把她的盈盈纤腰完美地凸现出来。
少女的青涩在衣衫的包裹之下,立即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成熟的风韵,虽然少女的那份童真不曾消失,但却能够表现出一种异样的美丽。
她穿着一条米色的牛仔裤,与那修长笔直的双腿相得益彰。可惜,就是胸前的那对玉兔稍微小了点儿。
婀娜多姿的罗小白此时正双手掐着小蛮腰,怒不可遏地对给她送玫瑰花的一个男孩子进行批评。
你说你!就你这样的你想追本大小姐?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是什么样子,看你那德行,连头猪都不如。还想泡我,你以为就凭两朵破花就可以把我俘虏了?少做梦了!你走吧!我不想看到你,见到你我就感到一阵作呕。
罗小白极力地打击着追求者杨霄,她面对一些追求者已经能够做到面不改色,表情严肃完全是因为林新杰的缘故,如果不是林新杰当时贬低她的身材,她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脾气。更何况,她对玫瑰花确实无爱,该着这个追求者倒霉,遇到了一个带刺的玫瑰。
杨霄咬了咬嘴唇,似乎有些不甘心,看着手里已经蔫下来的玫瑰花,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原本还跟别人打赌呢,打赌的内容是如果罗小白接受了玫瑰花,那么就算是杨霄赢了,如果不接受,杨霄就要付出请客吃自助餐的代价。
虽然愿赌服输,但杨霄的心里仍旧有些郁闷,没等说什么话呢,就被一阵冷嘲热讽,这哪里是在追求人啊,分明是在找罪受嘛!
那个叫杨霄的哥们儿真够悲催的,唉!虽然我很想帮忙,但是心有余力不足啊!认命吧你!林新杰在心里暗暗地想,同时他走在另一条路上,想要避开罗小白,那个丫头与自己有过矛盾,总不能再在她面前把矛盾无限扩大吧?
而林新杰又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罗小白也来到这个学校了?难道她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望着罗小白,林新杰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可能是这个学校的吧?难道她在这个学校有什么亲戚,是来看亲戚的?
也难怪林新杰会这么想,他认为自己遇到的几个人不可能就会再次轻易地遇上,纵使现在交通和通讯工具非常发达,但不可能遇到一个就有一个人跟自己又瓜葛啊!这也太戏剧了!
从一开始,罗小白就敏锐地察觉到有人在盯着自己,她不动声色地用余光扫视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发现一个可恶的身影正鬼鬼祟祟地偷窥着自己。
而罗小白,也已经确定了偷窥自己的那个牲口是谁!
今天就这样了,以后别再来烦我!罗小白很不客气地说道,然后扬着笑脸,高傲地离开了此地,走的时候,还若有所思地朝四周看了一眼,发现林新杰并没有离开后,她嘴角荡漾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杨霄走到一处垃圾桶前,准备把那束已经有些枯萎的玫瑰花丢进去,有些依依不舍地叹道:靠,今天就这样被发了好人卡!郁闷呐!
杨霄的话音刚落,林新杰就走了过来,站在杨霄的跟前,看着跟霜打的茄子似的杨霄,林新杰笑眯眯地说:被一个丫头发了好人卡就能变得这么颓丧,看来以后你也不会有什么出息了!
林新杰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在挖苦杨霄,但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什么叫以毒攻毒,什么叫破而后立?林新杰就准备这么干,如果杨霄真的被自己的话语刺激地一蹶不振,那么这个人也就没有必要去结识了。
关你什么事?我的事你懂个屁?说着,杨霄又笑了起来,恍然大悟似的说道:我明白了,你是喜欢她吧?要不然怎么可能会跟踪我们?
我喜欢她?啊呸!
林新杰真想一脚踹飞杨霄,但他还是忍住了,露出灿烂的笑容:其实呢,我能帮助你,但是就看你自己的努力了!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畏惧失败,而是要在失败中获得教训,这样才能成长起来。今天的你可能不是最好的,但我相信,你一定会崛起的。就像你手里的那束花,原本是漂亮鲜艳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枯萎了,它们变质了,从而失去了原有的美丽。不过,只要你换一个想法,换一种方式去做,那么就会有着一个意想不到的效果,再拿这些花来说,只要你把它们变成香水,那么芳香的味道就能一直延续下去,你可以不去担心它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质,更不用去担心香水会变成残花!这就是换一种方式去生存的好处。说来说去,连林新杰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太他妈有才了,连从未涉及过的哲学在自己的努力下都能搬到台面上去。
杨霄拍了拍林新杰的肩膀,把脸转向林新杰:哥们儿,你辛苦了!但是你说的这些我一句也没听懂啊!实话告诉你吧!我追求罗小白是有原因的。
有原因?这是神马情况?
林新杰顿时来了兴趣,如果不是杨霄跟自己说出这其中的缘由,可能自己还单纯地认为杨霄是因为喜欢罗小白才去追求的呢,看来并非如此!这里面应该有什么猫腻。
杨霄勾了勾小指头,见林新杰把脑袋探了过来,他神秘地说道:我之前跟其他的室友打赌来着,我们几个人每个人都表白一次,然后看谁先追到罗小白,先追到的那个男生可以免费吃一周的饭菜,而失败的那几个人就要在这段时间里承担所有的消费,而且还有一顿自助餐。嘿嘿,我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过来追求她的,要不然,就她的那个平胸,像太平公主似的,谁敢追啊?估计以后有了孩子,孩子都会饿死!
绝了,简直就是一绝啊!
林新杰听得目瞪口呆,骤然间他抬起头,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原来,不知在什么时候,罗小白竟然出现在了林新杰的跟前,而他正和杨霄窃窃私语着,之前完全没注意到有人来了。
林新杰继续听杨霄忽悠着,而可怜的杨霄竟然完全没注意到背后有人,当他发现罗小白出现在身后的视乎,他妈呀一声大叫,甩开了膀子开始跑。
你说什么来着?罗小白咬牙切齿地问道,目光中似要喷出火来。她步步紧逼着林新杰,她刚刚听到了林新杰与杨霄的对话,再加上前不久林新杰对自己有过非礼的行为,她当然不可能就这样放过眼前这个可恨的家伙!
林新杰露出惊讶的表情:我说你什么了?我只听到杨霄在说他自己的事情,我什么时候提到你了?你听错了吧?
丫的,要说嘴皮子厚,林新杰觉得称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见缝插针的事情他不是一次两次这么做了,只不过心里对杨霄有些对不住了。
罗小白为之气结,眼珠子滴溜溜直转,终于找到了一个能让林新杰心服口服的借口:哼,前几天在警察局的外面的时候你说什么来着。又做了什么来着?我可是记得非常清楚呢!小子,你别想蒙混过关!
呃~林新杰脸上的坦然瞬间消失地无影无踪,他本以为罗小白会就事论事,怎想到竟然把前几天的事情摆在桌面上谈了起来。
本来就是嘛,谁让你那么笨来着,难道还需要我直接说明了你的那里非常小?你被叫做太平公主非常好受是不是?林新杰急忙摆手,得,你也别解释了,我不想听,今天就这样吧!我还有事要忙着,拜拜了您呐!话不投机半句多,林新杰认为还是走为上策。
王天涯心里正想着刚才季爱格与韩柔的条件,但没走几步,忽然觉得眼前一暗,一个带着汗味儿的衣服就直接扣在了他的脑袋上,出于本能,他想要挣脱衣服的束缚,可还没等他站稳,忽然觉得双脚一疼,整个人的失去了平衡之后向前到了下去,砰地一声摔在地上,他只觉得眼前一黑,顿时觉得四肢百骸仿佛都要散架子了。如果不是地面是草坪的话,他现在能被震得吐血。
你们是谁,居然敢!没等他说完,忽然觉得一阵拳打脚踢全都往自己的身上打来,他疼得哎呦哎呦叫个不停,那叫声特销魂,简直比死了亲爹还要销魂。
林新杰把衣服套在王天涯的脑袋上之后就做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动作,他把右手搭在王天涯的脖子上,然后用力转王天涯的脖子,王天涯在林新杰的作用力之下身体不由自主地随着林新杰的动作划着弧线行走,他转了一圈又一圈,早已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最后当林新杰松开王天涯的身体时,王天涯仍旧依着惯性转着圈,他的双手本想去抓头上的衣服,但没等他做出反应,林新杰一记扫堂腿过去,把王天涯摔成了狗啃泥,
王天涯刚想喊人救命,可他在说话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全身麻痹连说话的声音似乎都没有了。他只能感觉到一只手在摸着她的腰间,从那里传来隐隐的痛,不只是这样,他觉得从自己的腰部到一下部分似乎舒服了很多。不过林新杰并不给王天涯任何思考的意思。
打他!林新杰故意清了清嗓子,用尖声叫道。
王歌德这下算是捡到便宜了,他从小就喜欢打架,好几年故偶了,他非常想家,可因为自己要在外面闯事业,那么自己的责任就是相当重的了,因此王歌德好不容易能够再重新来一次现场打架,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
王歌德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王天涯的面前,他站稳了身子,看着王天涯肥嘟嘟的身,;刚下定了决心要打,忽然见到林新杰冲自己笑,王歌德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给自己鼓气加油,王歌德并没有做的太过,他本人也不是那种争强好胜,做事不懂礼貌的人,于是他只是象征性的踢了几脚,并没有对王天涯过于胡搅蛮缠。
说实在的,跟一个半死不活的秃顶胖子打架,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兴趣,林新杰也感觉到了这种寂寥的气氛,他再打王天涯的时候已经减小了力气,如果自己真的把他打出个什么毛病,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别看林新杰嘴上说得好听,打架往死里打,但实际上没有一个人会去这么糟蹋钱的。
林新杰的打架经验大部分是来自老苏,他打架的经验现在已经相当丰富了,密集般的拳脚如雨点儿般落在王天涯的身上,每次都不重,到那时每次都能够对王天涯造成极大的后作用力,王歌德见自己帮不上林新杰什么忙,便干脆到一边负责看场子了。看着比自己打的还要换痛快的林新杰,王歌德真是越看越心惊,心说林新杰这个坏蛋,简直太缺德了,居然连一个老人都这么打。
可怜的王天涯一把年纪,眼看着就要退休了的时候遭到这种罪,估计这是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一种耻辱,树树自己的身上没什么大伤,可他总觉得自己的身上受到了很严重的伤害,这次打架之后估计自己就算不死也要成为伤残人员了。
就在王天涯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自己身上的无力感与疲劳感消失了,等他抬头看时,发现林新杰的手正扶着他起来,在他松了一口气之后,发现林新杰已经走向了远处,等他回过神活动一下之后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又得放出气地好,可有的地方出奇的难受。
林新杰和王歌德两人酣畅淋漓地对王天涯发泄了一顿,互相看了一眼,而后同时摘下头上套着的衣服,你望望我我我望望你,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
林新杰心知肚明王天涯现在的身体状况,那个畜生居然还有几个月的生命,真不知道该庆祝他还是该为他送终。
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到了将近中午,而此时,马上就要到上课了,林新杰依然不紧不慢地在操场上散着步。
走着走着,林新杰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只不过他忽然又觉得这个身影陌生了起来,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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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青涩在衣衫的包裹之下,立即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成熟的风韵,虽然少女的那份童真不曾消失,但却能够表现出一种异样的美丽。
她穿着一条米色的牛仔裤,与那修长笔直的双腿相得益彰。可惜,就是胸前的那对玉兔稍微小了点儿。
婀娜多姿的罗小白此时正双手掐着小蛮腰,怒不可遏地对给她送玫瑰花的一个男孩子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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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白极力地打击着追求者杨霄,她面对一些追求者已经能够做到面不改色,表情严肃完全是因为林新杰的缘故,如果不是林新杰当时贬低她的身材,她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脾气。更何况,她对玫瑰花确实无爱,该着这个追求者倒霉,遇到了一个带刺的玫瑰。
杨霄咬了咬嘴唇,似乎有些不甘心,看着手里已经蔫下来的玫瑰花,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原本还跟别人打赌呢,打赌的内容是如果罗小白接受了玫瑰花,那么就算是杨霄赢了,如果不接受,杨霄就要付出请客吃自助餐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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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霄走到一处垃圾桶前,准备把那束已经有些枯萎的玫瑰花丢进去,有些依依不舍地叹道:靠,今天就这样被发了好人卡!郁闷呐!
杨霄的话音刚落,林新杰就走了过来,站在杨霄的跟前,看着跟霜打的茄子似的杨霄,林新杰笑眯眯地说:被一个丫头发了好人卡就能变得这么颓丧,看来以后你也不会有什么出息了!
林新杰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在挖苦杨霄,但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什么叫以毒攻毒,什么叫破而后立?林新杰就准备这么干,如果杨霄真的被自己的话语刺激地一蹶不振,那么这个人也就没有必要去结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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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杰真想一脚踹飞杨霄,但他还是忍住了,露出灿烂的笑容:其实呢,我能帮助你,但是就看你自己的努力了!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畏惧失败,而是要在失败中获得教训,这样才能成长起来。今天的你可能不是最好的,但我相信,你一定会崛起的。就像你手里的那束花,原本是漂亮鲜艳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枯萎了,它们变质了,从而失去了原有的美丽。不过,只要你换一个想法,换一种方式去做,那么就会有着一个意想不到的效果,再拿这些花来说,只要你把它们变成香水,那么芳香的味道就能一直延续下去,你可以不去担心它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质,更不用去担心香水会变成残花!这就是换一种方式去生存的好处。说来说去,连林新杰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太他妈有才了,连从未涉及过的哲学在自己的努力下都能搬到台面上去。
杨霄拍了拍林新杰的肩膀,把脸转向林新杰:哥们儿,你辛苦了!但是你说的这些我一句也没听懂啊!实话告诉你吧!我追求罗小白是有原因的。
有原因?这是神马情况?
林新杰顿时来了兴趣,如果不是杨霄跟自己说出这其中的缘由,可能自己还单纯地认为杨霄是因为喜欢罗小白才去追求的呢,看来并非如此!这里面应该有什么猫腻。
杨霄勾了勾小指头,见林新杰把脑袋探了过来,他神秘地说道:我之前跟其他的室友打赌来着,我们几个人每个人都表白一次,然后看谁先追到罗小白,先追到的那个男生可以免费吃一周的饭菜,而失败的那几个人就要在这段时间里承担所有的消费,而且还有一顿自助餐。嘿嘿,我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过来追求她的,要不然,就她的那个平胸,像太平公主似的,谁敢追啊?估计以后有了孩子,孩子都会饿死!
绝了,简直就是一绝啊!
林新杰听得目瞪口呆,骤然间他抬起头,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原来,不知在什么时候,罗小白竟然出现在了林新杰的跟前,而他正和杨霄窃窃私语着,之前完全没注意到有人来了。
林新杰继续听杨霄忽悠着,而可怜的杨霄竟然完全没注意到背后有人,当他发现罗小白出现在身后的视乎,他妈呀一声大叫,甩开了膀子开始跑。
你说什么来着?罗小白咬牙切齿地问道,目光中似要喷出火来。她步步紧逼着林新杰,她刚刚听到了林新杰与杨霄的对话,再加上前不久林新杰对自己有过非礼的行为,她当然不可能就这样放过眼前这个可恨的家伙!
林新杰露出惊讶的表情:我说你什么了?我只听到杨霄在说他自己的事情,我什么时候提到你了?你听错了吧?
丫的,要说嘴皮子厚,林新杰觉得称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见缝插针的事情他不是一次两次这么做了,只不过心里对杨霄有些对不住了。
罗小白为之气结,眼珠子滴溜溜直转,终于找到了一个能让林新杰心服口服的借口:哼,前几天在警察局的外面的时候你说什么来着。又做了什么来着?我可是记得非常清楚呢!小子,你别想蒙混过关!
呃~林新杰脸上的坦然瞬间消失地无影无踪,他本以为罗小白会就事论事,怎想到竟然把前几天的事情摆在桌面上谈了起来。
本来就是嘛,谁让你那么笨来着,难道还需要我直接说明了你的那里非常小?你被叫做太平公主非常好受是不是?林新杰急忙摆手,得,你也别解释了,我不想听,今天就这样吧!我还有事要忙着,拜拜了您呐!话不投机半句多,林新杰认为还是走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