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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脸上写着“犯人”!

作者:长耳朵的兔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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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等!”我微微一怔,诧异地看着米诺:“我必须找到凶手?!”

    “对!就是你!只有你自己才能救自己!”米诺颔首道。

    我苦着脸说:“破案不是警方的义务吗?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名侦探柯南!”

    米诺打开车载抽屉,从里面摸出一个小小的文件袋递给我:“这次的案子还只有你能应付,因为我怀疑李一天的死,并不是人为的!”

    “不是人为?”我接过文件袋:“你觉得是……脏东西?”

    米诺点点头,神色凝重:“我们仔细检查过李一天的尸体,发现李一天的右脚脚踝处有一个奇怪的五指印,黑乎乎的,就像从皮肉里面生出来的一样,看上去像是一个胎记。

    如果是人为的,如何解释李一天脚踝上的指印?难道有人藏在湖底,将李一天拽下去的?再说了,即使凶手真的这么做,也不可能留下指印啊?更何况还是一个黑色的指印?

    啊,还有,仅仅才一天的时间,李一天的脚踝就出现了腐烂的迹象,带着刺鼻的恶臭!就算是大热天,也不可能一天就出现腐烂啊,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初冬了,所以我判断,那个指印很可能是鬼手印!”

    米诺在说话的时候,我打开文件袋,里面装着几张照片。

    这几张照片可能会吓到普通人,因为是死尸的照片,有一张太子的全尸照,更多的是脚踝局部的照片,其中一张照片可以清楚地看见,太子的右脚踝上有一个古怪的手指印。而另一张照片则让我整个人都变得不好起来,因为照片上的内容竟然是太子右脚踝腐烂之后的模样,皮肉腐烂的很快,依稀可以看见里面的腿骨,最恶心的是,皮肉下面还有一点虫卵形状的白点,那是蛆虫。

    我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仅仅一天的时间,太子的脚踝就腐烂的如此厉害,确实非常的诡异。而且太子的尸体其他部位并没有腐烂迹象,就只有脚踝处出现腐烂,这未免也太过奇怪了吧!

    我又想到了人工湖里的那只鬼手,太子的死会不会跟湖底的那只鬼手有关联呢?

    “你在想什么?”米诺问我。

    对于米诺,我没有隐瞒的必要,于是将湖中鬼手的事情告知给米诺。

    米诺静静听完,脸上露出惊奇的表情:“如此说来,人工湖底真的有东西?”

    我点点头:“没想到理工大里,除了情人林以外,人工湖也是个冤鬼之地!”

    米诺道:“既然如此,我们总算有了目标,七天之内,希望你能处理这件事情!若不然,七日之后,连我都保不了你!我知道他们对你做了什么,你也应该知道他们的手段,如果再被抓进警局,你就别想活着出来了!”

    我咬了咬牙关,凝重地点了点头。

    回学校的路上,我问米诺:“你是怎么知道我被抓走的?”

    米诺说:“当时我发现太子尸体的异样,正准备联系你,却发现联系不上。后来我接到颜暮凝的电话,她说钱多多告诉她,你被警察带走了,好像说你杀了人,于是我马不停蹄赶到警局保释你!”

    我说:“既然你已经知道这事儿不简单了,为什么不直接上报给李局长呢?”

    米诺翻了翻白眼:“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你让我告诉李局长,说他的儿子是被水鬼弄死的?你觉得现实吗?只怕李局长勃然大怒,认为我们在用鬼怪之说忽悠他呢!”

    “那个太子也是活该,半夜三更跑去人工湖做什么?”我说。

    米诺撇撇嘴:“据说是约了个女生想去打野战,结果那个女生还没到呢,太子就溺死了!”

    顿了顿,米诺又补充了一句:“自作孽,不可活!”

    我早就说过,像太子这样的人渣,总有一天会遭天谴,没想到居然是现世报,来得这么快。

    米诺将我送回理工大,然后叮嘱我抓紧时间,注意安全,有什么需要尽管给她打电话。

    我很感动,知道米诺保释我不容易,她不仅是代我签了生死状,其实也是给自己签了生死状,如果七日之内我不能抓获真凶,米诺说不定也得卷起铺盖滚蛋。米诺如此的信任我,我绝对不能让她失望。

    刚刚走进校门,看见了值班室的勇哥。

    “哎,陈云轩,回来啦?”勇哥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递给我一支烟:“你小子现在在学校里可算是个名人了!”

    我点燃香烟:“名人?我怎么就是个名人了?不也就是个人名吗?”

    “嗨!放眼校园内外,敢跟太子对着干的都没两个,你不仅敢跟太子对着干,还敢做掉他,真他妈勇猛!老哥在这里给你点三十二个赞!”

    “做掉太子?”我吐了个烟圈,没好气地说:“太子他妈的不是我杀的,我要是杀了他,我还能活着走回来吗?”

    勇哥拍了拍我的肩膀:“兄弟,你也就别谦虚了,现在江湖上都谣传你做掉了太子,风头一时无量啊!老哥是真心佩服你,退回去十年,我也没你现在这个胆子!”

    “去去去!懒得跟你胡扯!”

    我告别勇哥,快步往校园里走去,现在我只想回到寝室里,蒙着被子大睡一觉,这他妈一天折腾下来,铁打的身子骨也有些扛不住了。最重要的还不是身体累,是心累,现在背负着杀人犯的名号,让我极其的无奈。再想起警察局的黑暗,只感觉悲从中来。

    回到校园,我才明白,为什么勇哥说我是个名人了,我早上被警察抓走的事情已经轰动了校园,再加上江湖谣传我干掉了太子,我陈云轩在一天之内,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屌丝,一下子变成了校园内的大人物,路上的学生看着我都绕路走,还有不少学生在我背后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哎,快看呀,那人就是陈云轩!”

    “是吗?快离他远一点,他是个杀人犯呢!”

    “杀人犯?怎么还大摇大摆走在校园里?警察不抓他吗?这世间还有没有王法了?”

    “太子是个什么人物,他连太子都敢杀,绝对是个疯子,千万别去招惹他!”

    “对呀对呀!快走吧,要是被他听见,他会不会杀掉我们呀?”

    那些流言蜚语传进我的耳朵,我又好气又好笑,我他妈怎么就成了人见人怕的杀人犯了?居然还说我是个疯子?我真他娘的呵呵哒!

    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两个女生提着水瓶迎面而来。

    突然,一个女生发出一声尖叫,水瓶都落在了地上,整个人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浑身僵硬。

    右边那个女生问她:“你怎么啦?”

    左边那个女生说:“杀人……杀人犯……”

    “呀!”右边那个女生也低低惊呼了一声,浑身都在打着哆嗦:“是……是陈云轩……”

    我这才看见,面前的两个女生是我们班上的同学,“杀人犯”三个字就像利刺一样的刺进我的耳朵,我一路憋屈的怒火终于按耐不住喷发出来,冲着那两个女生吼叫道:“我他妈脸上写着‘犯人’两个字吗?”

    “妈妈呀,快跑啊,陈云轩又要杀人啦!”两个女生丢下水瓶,比脱兔跑得都还快。

    “去他妈的!”

    我的心里极其岔愤,完了,这下彻底完了,原来我在同学们的心目中,已经被贴上了“杀人犯”的标签。估计再这样下去,不出三天时间,校领导可能要让我退学了,因为我在学校里的影响,实在是太恶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