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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逃跑的小妖狐 巫族初现

作者:土猛土猛的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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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娇身为狐族最天才少女,也是青丘神女,夫婿这种东西竟然还要别人来帮自己选?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

    “什么孔雀圣子,什么日出东方,肤浅!本姑娘追寻的是传说中的爱情!这些什么都不懂,只懂得跑骚卖浪的小浪蹄子们怎么可能会懂……”

    长街之上,春魅一边闲庭信步的游荡,一边躲避着四处搜寻自己的侍卫。

    春魅号称百幻妖狐,幻术一流,幻身百变。她若是想跑,在人群之中想要找她可不容易。

    王城之内内紧外松,天狐族长老们听说春魅跑了,一个个惊的狐尾毛都炸了。立刻下令寻找。招婿招丢了公主,这不是釜底抽薪吗。

    “派出各族高手给我去找,务必要在明日天亮之前吧春娇给我找回来!另外不要惊扰了前来招婿的妖族,特别是巫族。”金太阿一脸的颓败。计划好好的,棋子造反了。

    “真是不知顾全大局!”

    伴随着城内高手越来越多,春娇躲避也越来越艰难。

    “大家快来啊,大鹏王和孔雀圣子在鹿台对上了。各族天骄齐聚鹿台,有好戏看喽……”

    大街之上不知是谁喊了这么一嗓子,人群立刻炸开了锅。招婿盛事,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整个儿天狐王城百姓的心,犹如过年一样热闹喜庆。

    “走,大家都去看看啊……”

    “这是正式比拼之前的相互试探吧……一定非常精彩。”

    “不一定啊,昨日听说阳城之内有一半前来招婿的天骄被一名叫东方耀的人族逼走。这是个剪除对手的好办法啊!”

    “剪除对手也要实力过硬啊。我听说昨日那东方耀一曲剑舞逼的一半天骄自惭形秽,另外一半天骄自动认了大哥,威武霸气的很呐。”

    “那东方耀如今是呼声最高的一个,几乎与大鹏王和孔雀圣子齐名。那剑舞更是被传的神乎其技……”

    “是啊,今日鹿台相会,说不定能看见传说之中的剑舞呢……”

    “听说涂山少主已经和他的朋友回了太子行宫。估计不久就会上鹿台了,有机会有机会啊……”

    “走走走,赶快去凑个热闹,晚了就没地方了……”

    人流如潮水一般涌向鹿台,恰在此时,一群狐族高手已经将搜索范围缩小,以至于春娇避无可避。她灵机一动,跟着人潮便上了鹿台。

    此时鹿台之上,众多天骄正聚在一起文雅对骂。什么叫文雅对骂?

    “此番美人非我莫属!”(这娘们儿是少爷我的!)

    “君额上似可跑马!”(你特么脸真大。)

    “我与君比,相差悬殊尔!去年一滴相思泪,今年方到你腮边。”(你脸真长。)

    “汝有妻室,奈何相争?”(你特么有老婆,心里没数吗?)

    “家有千金,行止由心。”(老子有钱,任性怎么滴吧!)

    “汝乃天骄,何不上九霄?”(你咋不上天呢?)

    “旁观拍手笑疏狂,疏又何妨,狂又何妨?”(老子愿意,关你屁事?)

    “我自飘零我自狂,闲云野鹤任飞翔。”(老子还是单身狗呢,应该由我来好吧!)

    “涸辙之鲋,旦莫成枯。人而无志,与彼何殊?”(人如果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万一成了呢?)

    “啊……春娇,山河远阔,人间星河。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春娇,我爱你……)

    “……这些都是人话吗?”刚刚步入鹿台,东方耀便遇上这样一幕,立刻尬到不行。就凭这两句文邹邹的酸文,这些家伙都侮辱“妖族”这两个字。

    这鹿台是青丘一族专门用来接待贵客的。其大三里,高千尺。可容纳万人。时刻有歌姬舞女载歌载舞,随时有侍女下人送上酒菜。

    凡青丘身份尊贵的客人都可以进入鹿台纵情享乐。自然也有切磋技艺的。而在这鹿台边缘,周围也设置了相当宽阔的甬道,就是方便客人切磋的时候城中百姓来看个热闹。这种设计简直是将风月当做了一种文化。

    东方耀今天来并没有与涂山春魅和各位师兄弟一起。他本不欲前来,但留在太子行宫就要面对那一张张羡慕嫉妒恨的嘴脸,还有一张张娇羞可人的俏脸。

    为了避免尴尬,他乔装成普通人族,混迹在人群之中随处散心。不知不觉便被人流挤上了鹿台。

    左右他也不想多生事端,便找了一个角落看热闹。

    看着妖族天骄公子相互之间你一句“知乎”,我一句“者也”。直叫人昏昏欲睡。就在他想离开之际,一群特殊人群走进了鹿台。

    这群人都是人族,但穿着打扮却另类粗犷。他们短发,皮肤黝黑,一身肌肉。脖子上挂着凶禽猛兽的爪牙利齿制成的饰品。耳朵上都穿着骨质耳环。

    身上披着兽皮,护手铠甲也都是灵兽之骨炼制刻画符文而来。只不过手法有些粗糙,还保留着灵兽骸骨生前的样貌。

    这两伙人对比起来,妖族一身华服满嘴文言,人族却一身骸骨面露凶恶,还真就分不清到底谁是人,谁是妖。讽刺的一匹。

    “人族?蛮夷?你们来此做甚?难道也是选婿的?”一名妖族不屑道。

    “哈哈哈哈……衣服都不会穿的野蛮人,与野兽无异,你们也配选青丘驸马?”另外一名妖族公子哈哈大笑。

    “一群不知道丢脸的东西,赶快滚出去,别污了本公子的法眼。”一名锦衣妖族公子不仅口出不逊,甚至直接便动手驱赶。

    只见他随手一挥,一团气流卷成无数骏马犹如黄河奔流,直接撞向那群“野人”。那气势冲击的气流产生强风吹的看热闹的百姓东倒西歪。

    多亏青丘狐族各个都是狐妖,每人都有法术,一道道术法亮起,将身体笼罩其中。看来在这世界之中,看热闹也是需要实力的啊。

    东方耀面无惧色,也不见任何动作,仅以肉身应对,这风到他面前便犹如清风拂面。

    那群野蛮人为首的是一名青年。青年皮肤黝黑,眼底抹着黑炭。身上披着一件兽皮,那兽皮有鳞甲有鬃毛,虽然是皮,但其上竟然荡漾着凶兽之威,生前应该是一只玄黄级别妖兽。

    青年满身刺青,仔细看去纹的竟然是无数咒符法阵。在他手中还有一只兽骨战斧,骨棒金色,斧头固定一颗巨大兽牙。

    见那骨棒和兽牙,东方耀眼神一缩。那骨棒竟然是一块“圣骨”!

    不过与人族圣骨不同,它是圣兽遗骨。其威力比人族圣骨威力更强,只是人族不能炼化罢了,否则一个人装一只野兽臂膀,样子太邪恶了。

    青年看着滚滚而来的气流战马,冷哼一声儿。身上气流涌动,一股力量冲入他身上的兽皮之中。那兽皮仿佛被激活一般,竟然向上卷起化作一只凶恶红色怪鸟。

    “戾……”怪鸟一声儿怒鸣,双翅一扇化作无数雷火轰碎了气流战马。那雷火席卷而上,将那妖族公子卷入其中。

    “不好!是胜遇凶鸟!”

    这胜遇凶鸟是生活在云梦泽中的一种凶禽,具有玄黄高阶品阶。其威力如所见。可操控雷火,十分厉害。

    而青年竟然能够将胜遇制服更是将其炼制成法宝皮衣,并且保留胜遇生前的实力,实在匪夷所思。

    “大鹏兄救我……”那妖族公子似乎与大鹏王关系不错,被雷火焚身立刻求救。

    “哼!竟然敢在我面前行凶斩妖?看我大鹏展翅……”